台北市西門町,日前發生持刀砍人案,被害人不滿警方調查過程,因為他們根本沒去唱歌,只是路過,就被人砍傷!第一時間,警方還疑似誘導他提告傷害,而非殺人未遂,此外,做完筆錄後,疑似嫌犯朋友,聚集在派出所門口,員警不但沒請他們離開,反而要求做完筆錄的被害人,走後門!
被害人:「我根本不認識他,我們就走在路上莫名其妙,好像大家都認為是一般的械鬥案件,但我覺得這個是隨機殺人啦。」
被害人傷勢嚴重事發三天連走路都有困難,當時同行友人先做筆錄,指控對方一群人大喇喇在派出所堵人員警卻坐視不管。
被害人友人:「我們友人在做筆錄的時候,警方門口圍了非常多對方的人,然後也沒有人去保護我們的感覺,我們當時很害怕,警方後來是開後門,讓我們做完筆錄離開的。」
第一時間由被害人爸爸製作筆錄,在他傷勢穩定後主動聯繫派出所,對方卻說他的筆錄可做可不做。
被害人:「我有打電話到警局詢問說,需不需要做筆錄的事情,但警方回應我,我爸爸有做筆錄了,我的筆錄部分不一定需要,是我被捅不是我爸被捅,而且爸爸不在現場。」
萬華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黃冠豪:「警方基於保護被害方,避免發生二次衝突,才於被害方製作筆錄完竣後,護送被害方從後門離開,被害人傷勢目前已經穩定,本分局也已至醫院製作筆錄。」
但被害人早就主動聯繫派出所現在卻說詞反覆,儘管警方認為處理程序沒有問題,卻讓他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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