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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性侵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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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狼父趁女兒睡覺脫褲性侵 噁心辯解:我會對妳好
桃園是中壢區於114年4月20日凌晨,發生一起狼父性侵女兒的事件,當時女童小花(化名)睡覺睡到一半,遭父親脫去褲子性侵,當場嚇醒,這名狼父竟然還拜託女兒說:「給爸爸啦,我會對妳好」。小花小小年紀就身心俱疲,此案經法院審理後,法官判這名狼父6年6個月有期徒刑。

桃園狼外公「盯上3歲外孫女」!偷溜房間下手 哥躲一旁全目睹
桃園近期針對一起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做出宣判,一名男子遭控在家中侵犯年僅3歲的外孫女,不僅矢口否認,更狡辯稱女童私密處紅腫是尿布疹所導致。不過男子最終因測謊未過、外孫(受害女童胞兄)指證歷歷,被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台鐵司機員是偷拍狼!觀光景點廁所裝針孔 女童也受害
擔任台鐵司機員的楊姓男子因個人私慾,在桃園一處知名觀光景點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涉嫌偷拍2名成年女子與2名女童如廁,事件由法院審理,認定楊男未與被害人和解,依拍攝兒童性影像及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等罪,合併判處8月徒刑,部分可易科罰金。另外,楊男也在台鐵雙溪車站員工廁所偷拍,因與被害人和解,法院不受理此案。

桃園惡狼借住5度侵犯!9歲女童崩潰自殘「連遺書都寫好」
桃園市一名蔡姓男子,借住友人姊姊位在平鎮區的住處,但他卻多次趁著大人外出,對友人姊姊的9歲女兒伸出狼爪。案發後,女童身心受創,經常失眠,甚至「連遺書都寫好了」,直至國中才敢將真相說出。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犯5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14年。

桃園鬼父性侵2年幼親生女兒 母崩潰提告重判9年10月
桃園市一名鬼父2年前在桃園區的家裡,對年僅5歲的大女兒兩度性侵得逞,半個月後再對4歲小女兒隔褲摸下體,經母親報案,強烈要求重判,桃園地院依2個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4月,另依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4月,合併執行9年10月,全案可上訴。檢警調查,現年37歲的男子於2024年4月中旬,在住處對5歲女兒兩度伸狼爪。第一次在電腦室內將大女兒抱上桌子,強行以手指及生殖器性侵;數日後又在臥房內,從大女兒背後以同樣方式再次性侵得逞。同年5月間的某一天上午,男子在客廳,竟隔著褲子徒手撫摸4歲小女兒下體。

騙9歲女童下體長蟲!阿公喊「驅蟲解咒」性侵41次 阿嬤裝不知
桃園一名男子阿輝(化名)與同居人一家四口同住,少女小美(化名)自幼將他視為長輩,卻在長達6年間遭其性侵。法院指出,阿輝除趁小美熟睡時犯案外,還以靈異說法恐嚇,聲稱她「被下咒、下體長蟲」若不處理恐「爛掉、會死掉」,並佯稱必須透過性行為才能「驅蟲」,累計得手41次。全案審理後,阿輝被判有期徒刑13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定讞。

手遊角色太裸露!桃園噁男性衝動露鳥 問落單女童「要不要摸」
桃園黃姓男子於2025年2月在「龜山」一間復健診所候診時,因打手遊見遊戲角色穿著裸露,產生性衝動,竟在12分鐘內對正在看書的6歲女童三度露下體,甚至還問女童「要不要摸」;女童父親發現後報警,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考量黃男明知女童年幼卻仍違反其意願,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可上訴。

性侵學姐手沾體液抹同事臉炫耀「摸到了」 航空狼二審判3年4月
航空公司陳姓職員3年前在同事住處,趁學姐酒醉借床休息時以手指性侵得逞,事後還用指腹抹同事臉頰炫耀說「摸到了」。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2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6)日撤銷改判3年4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指出,陳男、被害人於2022年1月2日晚間蘆竹區在某酒吧飲酒後,於翌日凌晨一同前往同事居所聚會聊天,陳男利用被害人借用房間床舖休憩的機會,不顧她以口頭拒絕並以手推阻,先隔外褲撫摸她下體,後以手伸入她外褲內、隔內褲撫摸其下體,再將手伸入她內褲內以手指性侵。被害人原本礙於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因此隱忍不宣,直到2023年6月#MeToo浪潮,她決定不輕饒,委任律師具狀提告。

老師家訪揭性侵!桃園狼父逃亡多年落網 1原因獲減刑
桃園市一名狼父2016年間在家性侵就讀國一的女兒小美(化名),事後小美雖告訴母親,但因過於害怕、焦慮不願上學,直到學校班導及輔導老師登門家訪時,才坦承遭性侵,而該名狼父案發後甚至索性逃亡8年,不過最終仍被逮獲。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父親為逞一己私慾,嚴重戕害小美的身心,重判8年有期徒刑,但案經上訴二審後,小美當庭向父親求情「希望判輕一點」,因此高等法院改判7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狼教練」伸鹹豬手!國小女童遭襲臀30次 猥褻惡行曝光
桃園一名邱姓男子在中壢區擔任國小外聘桌球教練期間,利用訓練機會多次對六年級女童小美(化名)伸手猥褻臀部,檢方認定其在約10週內猥褻48次,法院審理後認定成立30次;案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二審因和解改判2年6月,最高法院於22日駁回上訴判決定讞,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校園安全。根據判決書指出,邱男在中壢經營桌球館,因技術紮實培育出不少青少年國手,於2022年受聘為國小桌球教練,開始指導小美等隊員。小美志向成為桌球選手,邱男承諾加強訓練。自2022年9月起,邱男要求小美晨練舉啞鈴,並於課後特別指導,卻在訓練過程中多次趁機肢體接觸。更多新聞:小美表示,邱男常在她舉啞鈴時從後方熊抱,或於運動結束後手伸入運動短褲褲縫撫摸臀部,並在器材室以相同方式猥褻。為了自保,小美多次請同學陪同前往器材室,最終在2個月後傳訊息向母親求助:「媽媽我不想要再上桌球課,因為教練一直都會摸我身體我很不舒服。」其母驚覺異狀後隨即報警。檢方調查發現,邱男於10週內平均每週約5次猥褻行為,最終認定共48次,提起公訴。不過邱男否認不法,稱肢體接觸屬訓練所需,但一審法院認為邱男以訓練為藉口,對小美進行猥褻行為,根據多名同學證詞,認定猥褻次數為30次,判處3年2月徒刑。二審期間,邱男以70萬元與小美和解,法院改判2年6月徒刑;邱男再度上訴,最後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案件確定。

黑戶寶寶7/越南女童墳墓旁長大!怎護移工權益 社政單位:勇於通報是關鍵
桃園曾有一位六旬台籍男子,與越南籍逃逸移工共同生活,育有一名女嬰,由於經濟能不佳,一家三口住在祖墳旁一年多,女童也沒有去上學,母親擔心女兒越來越來,卻完全不識字,只能鼓起勇氣自首。但經DNA鑑定,赫然發現女童與男子無血緣關係,越南籍母女只能被遣返,而當年女童被發現時已經8歲,屬於「遲通報」個案。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副主任洪文潔指出,針對黑戶寶寶面對人道的危機,近年大幅改善,只源頭還是要產婦願意「讓新生兒被通報」,才會有取得身分與醫療等基本保障。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副主任洪文潔說,從110年起,各縣市都陸續依照中央指引,針對黑戶寶寶的照護進行改善。早期由台北、新北起步,提供安置空間,但因資源有限,由中央指揮各縣市配合收容孩童。以台中市為例,因為移工人口多,相關案例也相對頻繁,市府便結合勞政、民政、移民署等單位,建立起一套處理SOP,例如衛生局介入打疫苗、社會局協助安置與辦理證件,讓黑戶寶寶們能比照台灣的兒少一樣獲得基本保障。洪文潔提到先前台中市一起特殊個案,一名逃逸的女移工與台灣男友交往懷孕,女方在母國仍有婚姻關係,無法將孩子帶回去,男方不確定是否要承認孩子,最終女移工失聯,只留下剛出生的嬰兒由朋友照顧,成了黑戶寶寶。直到孩子已屆學齡,社會局等單位獲報後,介入安排孩童進入幼幼班上課。洪文潔指出,台中市內目前也沒有因無國籍而無法取得畢業證書的案例,現階段而已只要政府機關有介入,黑戶寶寶們就能有基礎的醫療照護及就學權益。但一切的前提是,移工新生兒需要「被通報」。洪文潔說可以理解移工媽媽們擔心被遣返就隱忍不講,但還是呼籲移工媽媽,在懷孕期就先通報,如此一來社政單位才能基於人本需求給予幫助,讓黑戶寶寶們走向光亮,不因父母的背景而被社會遺棄。

2師對童「襲胸、打到瘀青」 桃補習班挨罰70萬
桃園中壢某補習班,被爆出,老師體罰學生,導致雙腳瘀傷之外,還有老師跟蹤國中女生回家、對國小女童襲胸,對此,受害學生家長痛批,負責人至今都沒有說明或者是道歉,至於桃園市教育局,也對補習班累計開罰70萬元。

【教育界醜聞連爆4】遭控霸凌老師、包庇性騷 當事人回應了
本刊接獲投訴,台南龍崎國小前校長徐至賢霸凌3名女老師,除了不當解聘懷孕老師,還因遭人檢舉不法,懷疑另外2名老師是吹哨者,處處刁難,造成3人輕生,所幸未釀成憾事;此外,台南某間國小也發生一起校長隱匿男老師偷拍女學生案,遭教育局懲處。至於桃園一間大型補習班則聘用有「兒少性剝削」前科的男子當老師,該師惡性不改、性騷女童,還有學童被教師打傷,班主任卻下令封口,未依法通報。

【教育界醜聞連爆1】偏鄉校長土皇帝!老師懷孕遭惡意開除 她被疑吹哨連記7申誡
位處山區、全校師生不到百人的台南市立龍崎國小,因風景優美,又結合在地環境特色教學,獲得不錯的口碑,但在該校服務四年的前校長徐至賢(現為新山國小校長)卻遭三名女老師指控,只因她們不聽話,就百般刁難,行徑像土皇帝一樣,導致她們身心嚴重受創,甚至輕生,所幸獲救。

大逆轉!工人遭9歲女童控性侵判7年半 更一審獲判無罪
桃園市某社區4年前施作外牆磁磚修補工程,社區內一名9歲女童搭電梯上頂樓看風景,林姓工人被控以擔心女童失衡跌落為由,趨前貼抱,涉嫌猥褻女童,一審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6月,二審改論加重強制性交重判7年6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發現,女童指訴有重大歧異,檢方舉證不足,今(11)日逆轉改判無罪。可上訴。檢方主要是以被害女童的指訴、社區保全的證述、大樓電梯內監視錄影畫面及林男的測謊鑑定書,認定林男於2021年2月5日上午10時許,在其施作工程的某社區大樓頂樓,以手隔著內褲及伸入內褲內,撫摸未滿14歲女童下體,涉犯強制猥褻。更多新聞:高院認為,女童對於林男的行為描述,包括有無抓住其手腕限制反抗、離開現場的過程、有無伸入下體等重要情節,前後證述不一,且隨著時間經過,指訴愈加嚴重,已與一般常情相違。此外,電梯內監視畫面顯示,案發時是林男先進入電梯,與女童的指訴不符;2人後來一起搭電梯下樓時,女童還將電梯停在自己住的樓層,也未見其慌亂逃離的情形。社區保全雖證稱,女童有向他提起此事,但當時女童情緒並不激動,且保全證實,現場並沒有女童所指稱的「鐵製洗手的地方」,經警方勘驗拍照,確認案發時現場確實不存在此處所。女童還指稱,曾向某幼童家長求救,但該名家長受訪時表示,不記得有此事。更多新聞:雖然林男測謊結果呈現不實反應,但女童歷次指訴出入頗大,與卷證資料不符,又無其他補強證據足以確認其指訴屬實。高院認為,不能僅憑測謊結果就認定林男犯行,檢方舉證尚嫌不足,撤銷原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當街強擄9歲女童猥褻 桃園18歲男遭起訴求刑4年半
桃園龜山區去(113)年10月27日發生一起恐怖襲擊案,一名就讀國小的9歲女童於上午10點前往陸光路附近找同學時,突然遭一名陌生的18歲林姓身心障礙男子拉扯並強行抱住,嚇得當場哭喊求救長達27秒。案件曝光後,該名男子今日已被警方逮捕並移送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加重猥褻罪嫌起訴、求刑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