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台鐵司機員的楊姓男子因個人私慾,在桃園一處知名觀光景點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涉嫌偷拍2名成年女子與2名女童如廁,事件由法院審理,認定楊男未與被害人和解,依拍攝兒童性影像及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等罪,合併判處8月徒刑,部分可易科罰金。另外,楊男也在台鐵雙溪車站員工廁所偷拍,因與被害人和解,法院不受理此案。
觀光景點裝設針孔 至少5人受害
法院判決指出,楊姓司機員自2015年12月28日起任職於台鐵七堵機務段,於2024年7月22日在桃園知名觀光景點廁所內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2名成年女子及2名女童如廁畫面。法官認為,楊男為滿足私慾,非法攝錄他人性影像,已嚴重侵害被害人性隱私。
法官審理過程中,楊男坦承犯行,但因未能與4名被害人和解,無法取得原諒。依拍攝兒童性影像罪共2罪,各判1年4月,合併執行1年6月徒刑;另以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2罪,各判6月,合併執行8月徒刑,部分刑期可易科罰金。
此外楊男於2024年1月27日晚間6時02分,在台鐵雙溪車站員工廁所內放置針孔攝影機,偷拍一名員工如廁,被發現後報警處理。事後,楊男與被害者達成和解,對方撤回告訴,因此法院對此案諭知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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