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文潔提到先前台中市一起特殊個案,一名逃逸的女移工與台灣男友交往懷孕,女方在母國仍有婚姻關係,無法將孩子帶回去,男方不確定是否要承認孩子,最終女移工失聯,只留下剛出生的嬰兒由朋友照顧,成了黑戶寶寶。直到孩子已屆學齡,社會局等單位獲報後,介入安排孩童進入幼幼班上課。

洪文潔指出,台中市內目前也沒有因無國籍而無法取得畢業證書的案例,現階段而已只要政府機關有介入,黑戶寶寶們就能有基礎的醫療照護及就學權益。但一切的前提是,移工新生兒需要「被通報」。洪文潔說可以理解移工媽媽們擔心被遣返就隱忍不講,但還是呼籲移工媽媽,在懷孕期就先通報,如此一來社政單位才能基於人本需求給予幫助,讓黑戶寶寶們走向光亮,不因父母的背景而被社會遺棄。
針對非本國籍、無依靠的兒少在台身分問題,移民署表示,目前政府已建立相關處理機制。針對父親不詳、母親為外籍且失聯的未成年子女,社政單位將先行安置,隨後由內政部啟動協尋程序:境內尋親期為6個月,境外尋親期則為3個月,透過駐外館處或移民署協助尋找親屬下落。
移民署說,在協尋生母期間,為保障這些兒少的基本權益,移民署將依據社政單位的申請,暫時核發符合生母國籍的外僑居留證,確保其在台的身分、就醫與就學等權利不受影響。若成功尋獲生母,移民署會協助兒少辦理旅行文件,並提供臨時安置空間,讓母子能在安穩環境中等待返國;若協尋期滿仍無法聯繫生母,則由內政部進行國籍認定,一旦確認兒少為無國籍者,便可依相關程序進行收養或歸化事宜。
另外,立委羅美玲推動修正《國籍法》,法案修正後,黑戶寶寶的雙親皆未現身,便可由社福機構擔任監護人,提早為孩子辦理歸化,無需等到18歲。
不過,法律的進步仍難以涵蓋所有狀況。例如有些嬰兒雖已知生母為外籍,但因其失聯、父親身分不詳,便因台灣屬人主義原則而卡關。「孩子既無母國國籍,又無法取得台灣身分,就這樣成了『無國籍人球』。」羅美玲坦言,這類情形在修法時極具爭議性與技術性困難。
羅美玲也憂心,這些黑戶寶寶若始終無法取得合法身分,長大後將陷入「雙重失根」的處境:「可能會變成一位在台灣長大的『越南人』,但既拿不到台灣身分,也回不了母國。」除非進一步全面性大修法,否則這些灰色地帶難以徹底解決。
儘管如此,羅美玲認為,修法雖無法解決所有問題,至少可為孩子爭取一個身分、一次機會。她也積極協調地方社會處與醫院,建立通報機制,讓醫院一旦遇到逃逸移工產子的情形,可即時聯繫社政單位介入,妥善安置新生兒。
「這些孩子無從選擇他們的出生環境。我們能做的,是讓社會多一點制度、多一點同理心,讓他們不再在角落裡長大。」羅美玲強調,這不只是修法,而是讓每一個生命被看見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