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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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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女學生「飛機場」還硬抓手!高雄教師不服懲處提告 遭判敗訴
高雄市一名女學生控訴,過往就讀國中期間,任課教師曾在課堂上當著全班同學的面酸她是「飛機場」,讓她感到難堪受辱;此外,該名教師還多次在分組討論時,直接伸手將她遮住答案的手移開,甚至在某次上課時突然抓住她的手錶,聲稱要看時間,但教室明明有時鐘。女學生畢業後決定提出申訴,全案經校方性平會調查後,認定構成性霸凌,處分記過1次;該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到法院駁回。

已婚陸軍營長戀女兵汰除退伍 差4年失終身俸提告敗訴
陸軍航空第六0二旅的已婚李姓科長與女兵有不當情感關係,被軍方記兩大過後核定退伍。李男認為已被記過重懲又遭汰除,還差4個月就可領終身俸,處分有失比例原則,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記過與不適服現役考評性質不同,人評會相關人事評審程序合法,判決李男敗訴。可上訴。

重罰好市多「A肝莓果」案200萬敗訴 中市衛生局究責人事大地震
台中市政府在2023年因「A肝莓果」事件,重罰美式賣場「好市多」200萬元,「好市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台中市府敗訴,食安處提起上訴,但卻因逾期1天遞狀,經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全案確定,200萬罰單確定撤銷。事後究責,衛生局人事大地震,負責該案的組長遭降調,並有多名一級主管遭記過懲處。

電子腳鐐補貨了!徐春鶯涉反滲透法交保 昨晚急返法院配戴
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一度被列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的陸配徐春鶯,遭控涉嫌《反滲透法》又從事地下匯兌、詐貸,遭新北地檢署起訴並具體求刑21年6月。新北地院日前辯論終結並裁定徐春鶯20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腳鐐接受科技監控,但由於電子腳鐐與監控手機都缺貨,因此改為每周一、三、五上午至特定派出所報到。經科控中心緊急向中南部調貨,徐春鶯昨(10)日晚間又緊急返回新北院配戴電子腳環,並改為每日早晚線上報到。

嘉義女師手機遭劃破!怒告學生全家、校方求償百萬 結局曝光
嘉義市某國中於2024年4月爆發師生衝突事件,一名陳姓女國文教師因不滿課堂秩序混亂、加上懷疑自己的手機疑似遭人劃破,竟對王姓男學生、其父母、班導及學校提起民事訴訟,分別求償50萬至100萬元。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陳姓女教師主張缺乏明確證據與因果關係,最終駁回所有賠償請求,判女教師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信義分局爆性騷!男偵查佐熊抱女警竟「調涼缺」 警局回應了
台北市信義分局孫姓偵查佐,去年12月在分局內熊抱女同事,女警隨即申訴,卻僅獲一支小過與調職處分,甚至被調往工作量較輕的單位,引發女警強烈不滿,直言「已經不想再相信這個世界!」。信義分局今(22)日說明,指案發後即啟動調查,並強調已全力配合司法機關偵辦。

豐中霸凌案校安人員記過獲撤銷 台中市府:不得由原機關審理
台中市豐原高中生遭霸凌輕生,因校方引用錯誤法條,校安人員提出行政訴訟,撤銷記過處分。台中市政府要求即日起各級機關、學校進行調解時,不得由原處分機關決定是否接受。

春節依法休假遭懲處敗訴 台鐵工會:將持續所有救濟途徑
台鐵產業工會申請裁決台鐵命員工春節停休、休假懲處應為不當勞動行為,遭勞動部駁回,工會興訟二審今天判工會敗訴確定,工會表示將繼續救濟主張依法休假無罪。

春節員工集體休假遭懲處!台鐵工會控「不當勞動行為」二審敗訴
台鐵產業工會申請裁決台鐵命員工春節停休、休假懲處應為不當勞動行為,遭勞動部駁回。工會興訟一度勝訴,二審今天認定難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判工會敗訴確定。

日本退稅新制改「先付後退」 最快2026年4月開跑
日本針對外籍遊客推出的消費稅免稅制度,將進行大幅度變更。為了防止遊客進行退稅後,將商品在日本轉賣,日本擬改採用「先付後退制」。讓遊客返國時在機場供海關確認商品並辦理退稅退款。日媒指出,這項新制度預計最快將於2026年4月開跑。

醜聞頻傳!「抄襲、假學歷、性騷」連環爆 僑光科大回應了
除了王昭雄一家行徑荒腔走板,僑光還存在不少爭議。知情的助理教授D小姐告訴本刊,今年3月,學校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行銷與流通管理系一位老師質疑該系學生畢業專題嚴重抄襲,牽涉2名老師及10多名學生,並準備厚厚一疊證據表示:「報告內容抄襲超過9成,如何處理?指導老師是否究責?」教務長回應會依相關學倫規定處理。不過,D小姐透露,該名老師早在案發時,就以電子郵件向校長舉發,但未獲回應,只好公開舉發,學校過了半年都沒處置,反倒教務處動作頻頻,要求調整畢業專題課程,希望消弭爭議。D小姐說,牽涉此事的老師是現任學務長,他數年前也涉入另一起學倫案,將論文提供給總務長、翻譯成英文後投稿國外期刊,並且申請副教授升等。

「天道盟公主」捲癌末毒友命案!殺人證據不足 棄屍罪判2年定讞
自稱「天道盟公主」的51歲竺姓女子近日才因傷害致死罪嫌起訴,然而她8年前也曾被控貪圖共同吸毒的友人吳男家祖產,涉嫌殺人遭起訴,但法院認為,無法證明她傷害致死,僅依遺棄屍體罪判處2年,她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檢方指控,死者吳男自2016年9月起居住於朋友竺女位於桃園市的居所,卻於同年10月5日在該居所死亡。竺女決定遺棄屍體並聯繫丁男,另給他3000元租車。當晚7時許,丁男跟2名友人抵達,先將吳男屍體放入黑色塑膠袋,用推車運到地下室,放在租賃小客車後行李箱,並開往桃園市復興區下巴陵爺亨部落。丁男先讓2名友人下車,他獨自開車離去。更多新聞:翌日凌晨2時許,丁男在通往爺亨溫泉的產業道路旁挖洞棄屍,並在途中向竺女回報。後因吳男失聯多時,吳男胞姊察覺異樣報警處理。竺女辯稱,5日早上去戶政事務所時,還聽到吳男和姊姊講電話,吳男還活著,一切都是丁男捏造,她對遺棄屍體一事不知情,但丁男坦承不諱。桃園地院僅認定,竺女2人犯棄屍罪,分別判處2年,殺人無罪。二審雖逆轉,改判竺女12年、丁男依遺棄屍體罪判處10月。更多新聞:但竺女判決遭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認為,檢方提供的證據是以丁男的證述為據,但丁男曾自白傷害吳男致死,證詞與自己有利害關係且有相當瑕疵,無法證明竺女傷害致死,依遺棄屍體罪判處竺女2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

赴美受訓營站行竊被逐!海軍少校返國記過汰除 更一審:處分無違誤
海軍131艦隊劉姓少校輔導長因5年前在美國受訓期間,於美軍基地營站賣場做出偷竊行為,被美方要求提前返國,還被軍方記2大過並列入汰除,劉男認處分有違比例原則,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駁回,判決劉男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劉男赴美國受訓期間,於美東時間2019年7月28日10時20分許,在美軍基地營站賣場將2張32G記憶卡、2條具儲存功能傳輸線及1個隨身碟放入隨身背包內未付款。經海軍131艦隊調查後,決定2次大過並列入汰除名單。更多新聞:劉男不服處分,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改提行政訴訟並主張,該處分所依據的軍風紀規定「行為粗暴、言行不檢」缺乏明確性,且第3次人事評審會決議有失公允,以及原處分未考量其是否故意或過失,有違比例原則。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指出,軍方以劉男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的要件懲罰劉男,沒有認定事實錯誤之處,且人評會組成、會議程序和決議內容也合法,作出處分前,也有使劉男充分陳述意見、申辯,認定海軍131艦隊的處分並無違誤;劉男的行為確實嚴重影響軍譽,維持原處分決定。

有問題的是學生還是制度?他頻繁被記警告 最終釀成憾事
為了還原小宇的過往歷程,我們來到他生前與母親同住的家。這棟透天厝離豐原高中不遠,母親當初選擇在這裡買房,就是為了方便兒子去上學。他的房間未曾改變,放著喜愛的美樂蒂、烏克麗麗,桌上一盆水泡著色彩斑斕的吸水晶球,母親說:「有一顆大的不見了,我懷疑是他回來吃掉了。」1年多來,她總是催眠自己兒子去國外讀書了,這是她第一次鼓起勇氣接受媒體採訪,緊張得一夜未眠。她是中國籍,嫁來台灣後只生1個兒子,把全副心力都放在小宇身上。她從事美容業,說女生的錢好賺,可以月入數十萬元,給兒子豐沛的物質生活,書架上各種套書,升學王、四庫全書、世界名人傳記、牛頓科學雜誌、人體器官模型、醫療教具等;一樓陳列著小宇從小到大參加數學奧林匹亞比賽、國語文競賽、英語鑑定、象棋比賽的獎盃…。

查美女醫「3.4億業績」 疑害振興名醫丟工作
振興醫院爆出打壓工會!工會理事長「心臟名醫林昌琦」,去年發現健康中心主任業績從每年3千至4千元,瞬間暴增到了3.4億元,按照經驗推估,預估每年都抽成3千萬,向勞動部檢舉,但卻被記大過,甚至醫院今年也提出不續約,7月林昌琦醫師「被迫離職」,影響上千名病患權益。

台鐵員工春節「依法休假」遭秋後算帳 更一審勝訴籲勞動部勿再上訴
台鐵公司有336名員工因7年前在國定假日集體發起「依法休假」活動,事後被秋後算帳,經台鐵產業工會替會員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但遭駁回後改走司法救濟。北高行更一審20日判工會部分勝訴,撤銷原裁決決定,勞動部應依判決意旨做成裁決決定。產工秘書長朱智宇今(21)日呼籲勞動部,再上訴等同於是舉國家之力打壓、追殺勞工,為賴清德總統在修惡勞基法之後,再添一筆惡行。更多新聞:2017年,台鐵產業工會為爭取班制改革,曾在當年的除夕及春節發起「拒絕加班、依法休假」活動,雖成功爭取班制改革、人力補充,但有336人遭台鐵公司(改制前為台鐵局)記過懲處。產工當時也替被懲處的員工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但勞動部裁決委員會決定書指出,國定假日請假應於班表排定公布後7日內通知台鐵拒絕排班,或於請假日前7日提出請假申請。產工不服改走行政訴訟救濟,雖然北高行一審判勞動部敗訴,但最後遭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審。更多新聞:北高行更一審審理後,合議庭認為,按《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可知帶薪休假日是工人應享有的公平與良好工作條件的權利,避免因工作招致壓力、災害與疾病,此項權利的最低標準不能以經濟或生產力方面的理由予以取消或降低;《勞動基準法》規定,農曆除夕與春節共4日,都是應放假日,雇主雖可以在徵得勞工同意之後排班,但工資應加倍發給,惟為避免「個別」勞工因相對弱勢無法對抗雇主而淪為形式上同意,必須是勞工「個人」、「事前」、「知情」同意,不能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無視勞工受《勞動基準法》保障的法定應休假日權益。更一審認為,336名員工依法本無義務在春節出勤,台鐵不應以作業慣例、勞資慣例,或工會同意出勤取代個人同意,進而認定336人明示或默示同意上班,也不能以招募簡章、工作規則訂有員工應配合業務需要必須輪值出勤之規定,就認定336人沒請假出勤即屬曠職,均屬違法,產工訴請勞動部應做成確認台鐵公司的不當勞動行為之裁決決定部分,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勞動部裁決委員會應依循法院見解,依職權作成合法適當的救濟命令,命台鐵撤銷曠職紀錄,不得以曠職紀錄對員工為考績、記過、扣薪等不利之待遇,以利台鐵確實依法改正。更多新聞:對此,產工表示,感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判決,捍衛勞工國定假日休假權益,並呼籲勞動部與台鐵公司不要上訴,這場訴訟已將近十年,若又再上訴,就是告訴全台勞工,自詡照顧勞工的國家,將舉國之力打壓與追殺勞工,為賴清德總統在修惡勞基法之後,再添一筆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