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擔任禮儀師的葉姓男子與林姓女友因照顧林女前男友的4歲女兒,於2034年5月至7月3日間,長期對女童施以暴力,包括棍棒重擊及倒吊重摔,導致女童顱骨骨折、重度腦傷,終生無法自理。葉男事後還傳訊林女「快來家裡毀滅證據」,試圖湮滅證物,並將責任推託為意外,一審判他12年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法官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維持葉男有期徒刑12年原判。
第一時間發現這起女童藏屍案的關鍵人物,其實是台北縣的一家殯葬業者,因為他平常有上網幫網友解答殯葬問題的習慣,昨天凌晨發現有人在網路上提問關於遺體後續的處理事項,他覺得奇怪,除了勸對方出面外,還留下自己的電話號碼,才意外揭發這起案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