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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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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爭取「監獄投票」!法院1原因駁回 敗訴確定
花蓮監獄受刑人賴清和為行使113年總統大選投票權,提告要求設置投票所。北高行認為在受刑人行使投票權實體法形成前,法院不能先介入,判決駁回。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確定。

小角色大演員!台灣電影10大綠葉專業戶 張懷秋黑化封神
近年台灣影視圈迎來大銀幕的黃金盛世,票房與題材屢創新高。除了台前男女主角閃耀吸睛,那些隱身於劇情之中、用生命飆戲的「綠葉演員」與「資深老戲骨」,更是撐起整部作品靈魂的定海神針!不論是黑幫宇宙裡不怒而威的霸氣大佬、災難動作片中讓人恨得牙癢癢的瘋批反派,還是淚點滿滿的底層小人物,他們一出場,就是教科書級別的演技保證。

票房保證!破億國片人氣演員TOP10出爐 《陽光女子》怪物新人爆紅
就在3月2日,現象級國片《陽光女子合唱團》再次締造影史奇蹟,短短66天內狂掃7億台幣票房,更寫下250萬觀影人次的驚人紀錄!回顧近一年來的台灣電影市場,可說是真真正正的「百花齊放」,不僅題材多元橫跨各種領域,票房成績更是相當亮眼!由《陽光女子合唱團》領軍,與《96分鐘》、《角頭—鬥陣欸》、《泥娃娃》以及《大濛》等五部神作接連衝破億元大關,為國片市場注入了最強心針。這波票房狂潮除了讓電影本身話題不斷,更讓劇中狂飆演技的演員們引起了全網的熱烈討論。究竟是誰在這波激烈競爭中,憑藉神級作品成功鞏固了無可撼動的頂級地位?又有誰化身大黑馬驚豔全場?《網路溫度計DailyView》透過輿情分析軟體《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盤點近一年內(2025/3/2~2026/3/1)這五部破億國片裡「十大備受關注的演員」。來看看你心目中那位賺人熱淚或是帥破天際的寶藏演員,是否也強勢入榜了吧!

「柯文哲戒護投票」聲請遭駁 民眾黨喊提抗告:賴清德將人權棄如敝屣
726大罷免投票將於明天登場,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委任律師提起行政訴訟及假處分聲請,表達爭取投票權的意願,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評議後,今(25)日駁回柯文哲聲請。對此,民眾黨回應,北高行扼殺憲法所賦予人民之權利,由司法機關帶頭踐踏人權,關起了改革契機,號稱「人權立國」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卻肆無忌憚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極其荒謬諷刺。民眾黨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起抗告,不會放任賴清德政府將人權棄如敝屣、國家公然違法。

柯文哲律師提「戒護投票」3方案爭取投票權 北高行7/25裁定
726大罷免投票在即,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無法參與罷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投票,23日委由律師聲請假處分保障投票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4)日開庭,北市選委會、矯正署均請求法院駁回聲請。柯文哲律師蕭奕弘則提出戒護外出投票、看守所設臨時投票所、通訊投票三方案。合議庭將綜合意見,預計25日星期五裁定假處分是否准許。柯文哲律師蕭奕弘表示,羈押僅限制人身自由,不應剝奪《憲法》保障的參政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明確要求各國應提供羈押或受刑人實際投票機會。律師提出三種替代方案,包括:矯正機關戒護外出投票、在看守所內設臨時投票所,或由選委會提供通訊投票,由看守所代收選票投入票匭。更多新聞:台北市選舉委員會代表主張,我國未制定不在籍或通訊投票制度,依法投票必須在「公開、自由、可被監督」的環境下;監所屬封閉空間,難以符合相關標準。柯文哲無法到場投票屬個案。不過北市府說明,台北市選舉委員會之人事與預算皆由中選會編制,為中選會之派出機關。矯正署代表認為,羈押外出必須符合法定要件,現階段警力已緊繃,難以負擔戒護外出需求;即便核准外出,依規定仍需上手銬腳鐐,恐引發人格貶損爭議,另牽扯執行細節問題,如戒護人員是否陪同進入投票所,一旦開放個案通訊投票,恐引發相對剝奪感,應審慎評估。民眾黨發言人張彤表示,三種投票做法,律師已在庭上提出內容,這3種方法不是他們創造出來,而是包含美國、法國等歐美國家主流的法律作法,在各國已經實際運作,而台灣是非常進步民主法治自由的國家,不能因為行政機關的怠惰,讓非常多人民一再被剝奪憲法賦予的權利。更多新聞:

竹市處長貼毛澤東照 酸總統「長相如心相」
新竹市民政處長施淑婷在臉書發布了一張總統賴清德與毛澤東的對比圖,還說「長相即心相」,暗示賴清德與毛澤東相似。她也加碼點名柯建銘、曹興誠、八炯和閩南狼為「四人幫」,指控他們鼓吹賴清德發起大罷免。

綠批要昌道歉、開除林國成 白酸:綠委也罵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在民進黨中央前的反罷造勢活動中,對總統使用不雅言語,引發民進黨要求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公開道歉並開除林國成黨籍。民眾黨回應指出,民進黨立委沈發惠上周在議場對黃國昌同樣使用相同的不雅言語,質疑是否也應該被開除黨籍,並暗示若以相同標準處理,民進黨可能無立委可用。

【新聞傳真】偽造美UCLA學歷遭判刑 假教授應徵台大教職被識破
假博士應聘教職時有所聞,台大生物機電工程系不久前開缺,曾遭法院認證假造學歷的前逢甲教授陳杏圓,竟捲土重來應聘,離譜的是,她曾被查出偽造美國名校UCLA畢業證書、成績單及畢業論文,遭法院判刑,為了應聘台大教職,又將國外期刊跟自己英文縮寫相符的論文,檢附在應徵履歷,即使研究領域、著作人資料都有出入,仍大膽羅列,所幸在台大第一輪資格審查時就被刷掉,讓她過往靠矇騙當上教授的黑歷史再度被翻出。

誘拍少女淫片賣創意私房海賺239萬 入獄還獲准去外役監
「創意私房」因涉嫌偷拍性影像販售牟利,士林地檢署正擴大偵辦。台北地院日前將論壇帳房等11人判刑,其中,刑度最重的「超商店員」陳宗駿,因入獄前販賣性影像給色情論壇,遭重判17年。判決也曝光陳男手法,原來他在性交易時,會誘騙女子是個人收藏、保證不外流等,拍下淫片,再上傳「創意私房」、「觸感論壇」等色情論壇,海賺238萬9883元。更多新聞:判決指出,陳宗駿透過交友、包養網站及應召站,傳送邀約性交易訊息給數十名女子,並稱「拍攝僅為個人收藏」、「保證不外流」話術,用手機、GoPro小型攝影機以不同角度拍攝下性交易過程。2019年5月,國中女生為了賺取1萬元報酬,在新北市某商旅與陳男性交易,過程中被強拍淫片;2020年1月,另名國中女生在台北市某旅館與陳男性交易,也被他以「保證不外流」欺騙。更多新聞:陳男發現懇求有效後,持續以「保證不外流」等話術,成功讓「約砲」的高中女學生同意拍下淫片。其餘數十名成年女子,也以相同手法被拍下嘿咻過程。不過,陳男因之前曾仲介3名少女賣淫並「試車」,遭判3年10月定讞,2020年9月入獄前,他將這些影片上傳到「創意私房」,與論壇經營者「老馬」談定售價,賺取163萬餘元,另將影片賣給「觸感論壇」,獲取75萬元,不法所得總額為238萬9883元。台北地院於本月1日重判他17年。離譜的是,陳男坐牢期間,檢方已偵辦相關犯行,但他卻獲准去外役監,還在服刑2年10個月後,獲矯正署核准於2023年7月假釋出獄。對此,法務部矯正署表示,依據當時《外役監條例》等規定,陳男符合外役監受刑人遴選資格,並於2021年3月經遴選小組委員參考他健康狀況、在監行狀等相關資料,採取無記名投票表決後,通過分發至八德外役監。矯正署指出,陳宗駿在八德外役監執行僅7個月,因考量他涉及多起遭偵訊的另案,不適宜於外役監參加作業,外役監於2021年10月主動陳報矯正署,解送到台北監獄執行,而陳宗駿於八德外役監期間,均無辦理返家探視。

受刑人「在監投票」聲請釋憲失敗 大法官裁定:不受理
林姓受刑人聲請獄中投票遭裁定駁回確定,林男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讓他明年1月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行使選舉權,憲法法庭今天裁定不受理並駁回暫時處分。

搓湯圓?藍白協商 法務部:是否交付不正利益
藍白今天再度進行政黨協商,中選會今天到立法院報告選務情形,立委質疑藍白協商「喬整合」,是否涉及「搓湯圓」,有違法嫌疑,法務部今天表示,個案行為還有待檢方認定。

台中媽送25萬份總統連署書「僅2份合格」 中選會曝原因
中央選舉委員會昨天公告總統、副總統連署結果,其中陳美妃及巫超勝提出逾25萬份連署書,最後僅2份合格。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說,因陳美妃送來的連署書很多是用重複影印方式,合格率非常低。

翹夜班衝摩鐵!高雄男激戰女同事 鬧人命反怪:怎沒買藥吃
一名任職高雄某科技大廠的男子,偷吃已婚女同事,兩人第一次私下見面就暗中交往、第二次就直奔摩鐵床戰,男子還在值夜班時翹班約女子到摩鐵過夜,激戰數十次後,女子懷孕墮胎,被消防員的丈夫發現,憤而怒告男子求償百萬。法官審理認為男子侵害配偶權,應賠償50萬元,再上訴被駁回,全案定讞。

全台首例!受刑人將於獄中投票 法院准了
全台首例!目前遭判刑羈押在台北監獄的一名受刑人,他認為從2019年遭押至今,已經快四年,眼看著明年1月份的總統大選就快到來,他提起行政訴訟,希望能去投票,高等法院經過審理,准了!而且最快的方式,就是在北監直接設投票所,只是對此中選會以及桃選會認為,與法不符,將提起抗告。

法院裁定「北監應設投票所」 中選會曝考量:將提抗告
受刑人能否在監所投票引發關注。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受訪表示,現行選罷法沒有不在籍投票制度,即便在監所投票,戒護人員不能進去圈票處,監所必須考量安全問題,因假處分裁定有待商榷已決定提起抗告。

受刑人控投票權受損 法院裁定:選委會應在北監設投票所
目前在監獄的8萬收容人中有投票權者因戒護及監票人力等因素,無法在監獄中投票,一位台北監獄服刑的林姓受刑人認為選舉權受損,提出行政訴訟爭取並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2日)裁定,准林姓受刑人所的台北監獄內,設置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的投票所或其他適當方法,供當事人行使投票權;仍可抗告。合議庭認為,准聲請人所請,更能建立該監獄選區社群之歸屬認同感,提高社群自我治理的民主正當性,提升民主價值與國民參政的效能,促使公職候選人重視來自更多元的社區選民關注的公共意見及政策心聲。裁定書指出,明年1月13日中選會將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林姓受刑人目前在台北監獄執行,戶籍於2019年12月遷入台北監獄,無其他遭剝奪選舉投票權的情形,他是這次選舉的選舉權人,但先前未能實際行使投票權。林姓受刑人委由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函請相對人中選會、桃園市選舉委員會舉行選舉時在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但中選會以112年3月27日函、相對人桃委會以112年3月28日函覆:「有關監所收容人如戶籍已遷至監所,其在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可能方式,包括由監所戒護收容人外出前往該監所所在地之投票所投票,惟此尚涉及法務部權責。至如在監所內設置投票所,屬於特設投票所,即選務機關針對特定身分之選舉人,在特定地點設置投票所,為不在籍投票類型之一,考量監所情況特殊,於監所特設投票所,允應明文規範,以避免爭議。」林姓受刑人認為,明年選舉投票日時,他仍難以行使投票權,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的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此案有防止重大損害及避免急迫危險的必要,因此裁准假處分,裁定書指出,如未准林姓受刑人聲請,因選舉持續迫近,他勢必一如過往4年無法享有投票的機會,其選舉權持續受侵害,即使本案訴訟於選舉後勝訴確定,選舉權受侵害的結果已無法回復,有害於憲法保障民主原則、國民主權與人民基本權利的公益,且造成相對人桃委會未踐行立法者課予設置在籍投票所義務的危害。合議庭認為,此案對相對人桃園選委會代表的行政利益而言,駁回本件聲請,雖可享有一如往常,繼續讓聲請人的投票權落空而不必有所作為,達到節省行政機關因要首次籌設或增設在監投票所,而新增加作業勞費的利益,但施政凡事一如往常,並無對基本權保障及民主制度公益有何積極提升的效果。雖邏輯上,可省下設置投票所的作業與預算開支,但這數額,例如增設投票所、票匭及選務人員所需經費,實非顯著,對國庫預算或政府公益的促進與維護,效果甚微。裁定書指出,況本件保全程序如予駁回,而本案訴訟在明年選舉前,聲請人可能勝訴,則到時離系爭選舉更為迫近,相對人桃委會始在監設置投票所,將更加措手不及,屆時所應投入之匆忙作業及開支,反會大幅增加,如因作業不及而致聲請人無法行使選舉權,對公益的損害當變本加厲,對政府信譽的危害更為加劇,因此裁准。更多鏡週刊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