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戒護投票」聲請遭駁 民眾黨喊提抗告:賴清德將人權棄如敝屣
- 記者:劉庭宇
- 發佈時間:2025.07.25 11:04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2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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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25 11:09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委任律師提起行政訴訟及假處分聲請。(圖/胡瑞麒攝)
726大罷免投票將於明天登場,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委任律師提起行政訴訟及假處分聲請,表達爭取投票權的意願,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評議後,今(25)日駁回柯文哲聲請。對此,民眾黨回應,北高行扼殺憲法所賦予人民之權利,由司法機關帶頭踐踏人權,關起了改革契機,號稱「人權立國」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卻肆無忌憚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極其荒謬諷刺。民眾黨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起抗告,不會放任賴清德政府將人權棄如敝屣、國家公然違法。
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柯文哲投票聲請,民眾黨發布聲明,柯文哲聲請投票絕非為個人,他更心繫台灣的人權法治能否真正向前邁進,柯文哲期待能藉由聲請之具體行動,督促長久以來怠惰不作為的選務機關,能以兼顧行政成本與人權保障之通訊投票或移轉等措施,還給國民其所應享有之公民權。
民眾黨表示,北高行原可藉由此次全國矚目的公民投票,展現重視國家人權的高度與進步價值,然而,北高行卻駁回公民權力的合法主張,扼殺憲法所賦予人民之權利,由司法機關帶頭踐踏人權,關起了改革契機,號稱「人權立國」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卻肆無忌憚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極其荒謬諷刺。
民眾黨指出,過去主張司法改革、強化人權的民進黨政府,在「國際人權公約第三次報告」中,明確點出台灣數以千計的受刑人及被羈押者根據中華民國法律享有投票權,但事實上他們卻無法行使此一權利。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更明確規定,所有公民都有權利在真正的定期選舉中投票,不應遭受任何歧視。這也代表政府有義務透過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或在監獄、其他拘留設施,設立投票站等方式,為被羈押者提供投票的機會,以行使此一重要的政治權利。
民眾黨批評,如今賴清德政府將人權棄如敝屣,拋棄了他們過去曾經承諾的價值,也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收容人的權利更因為國家的怠惰而被犧牲。
民眾黨重申,柯文哲在賴清德政府用以最極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方式下限制人身自由,剝奪公民權,儘管如此,他仍不放棄時時刻刻思考「要留下什麼樣的台灣給下一代」。民眾黨將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起抗告,不會放任賴清德政府怠惰不作為,不能容許國家公然違法的行徑,侵害人民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