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剴剴案二審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上訴駁回「維持無期、18年」
重大兒虐矚目案1歲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致死,保母劉彩萱、劉若琳一審被國民法官法庭批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案經上訴,劉彩萱二審最後陳述時起身向合議庭鞠躬,說會請律師積極與家屬談賠償,「感謝大家、對不起」,台灣高等法院辯結,今(26)日二審判決劉彩萱、劉若琳上訴駁回,維持,無期徒刑、18年徒刑。可上訴。高院去年12月22日言詞辯論9小時,當天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藝人郁方等人都有到庭旁聽。事實上,剴剴案從一審到二審,每一次開庭都會有民團到場聲援。檢察官指控,劉家姊妹於2023年9月1日至12月23日晚間10時許止受託照顧剴剴共115天,24日凌晨,剴剴傷重不治。期間,劉彩萱命令剴剴15度低溫僅穿尿布罰站、洗冷水澡、用束帶固定在板凳上、塞入櫃子縫隙、在廁所餵食燒焦鍋巴等,劉彩萱則和其他受託小孩在客廳吃飯、看連續劇。
01/27|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