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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地方猥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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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名師涉偷拍、AI合成裸照!還在高鐵上吞吐 遭終身禁教
高雄知名補習班教師陳逵,於113年5、6月期間涉嫌以手機偷拍國中女學生裙底未遂,事後更從女學生的IG偷取照片,AI合成比基尼裸照,引發熱議。事件曝光後,陳逵也被發現前科累累,判決書揭出陳逵不僅在高鐵上公然猥褻,還強行拍攝前女友私密影像外流,女學生與前女友聯手報警提告,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陳男被判刑1年,並被高雄市教育局認定終身不得任教。全案可上訴。

擎天崗野戰別亂試!戶外性行為5風險 泌尿醫:在水中更易受傷
陽明山擎天崗發生民眾上演「活春宮」引發熱議,泌尿科醫師江佩璋對此特別整理5點提醒,指出戶外性行為被包裝得浪漫、刺激,但事實上卻有泌尿道感染風險,甚至也有觸法問題;另外,在水中進行並不會比較乾淨,反而可能增加乾澀、摩擦與黏膜受傷。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美網紅鬧南韓踢鐵板!猥褻慰安婦像、散布AI性愛片 遭判6個月
美國備受爭議的25歲YouTuber強尼索馬利(Johnny Somali),因在韓國旅遊期間多次挑釁當地文化與法治,甚至磨蹭、親吻象徵二戰慰安婦受害者的「和平少女像」,引發韓國社會憤慨。首爾地方法院今(15)日針對其涉嫌妨害公共秩序,及散布人工智慧(AI)生成的色情內容等多項罪名,一審判處其6個月有期徒刑、拘留20天且當庭羈押。強尼索馬利本名為艾斯梅爾(Ramsey Khalid Ismael),自稱為「網路酸民」,因常散布挑釁內容,在韓國聲名狼藉。他於2024年11月遭到起訴,判決書指出被告為了透過 YouTube 獲利,反覆針對不特定大眾實施犯罪,並無視韓國法律散布相關內容。

女廁驚見滿牆孔洞!台網急勸帶「這1物」自保 韓法院重罰偷拍狼
一名台灣女網友日前赴韓國旅遊,卻在機場、地鐵及樂天百貨等廁所內,發現牆面上充滿不明孔洞。由於韓國過去屢傳公廁偷拍事件,她也呼籲民眾可以隨身攜帶貼紙,「看到可疑小洞就貼起來」,引起廣大迴響。事實上,韓媒報導指出,韓國針對非法偷拍的查緝與處罰持續升級,無論在公廁安裝針孔,或是在地鐵用手機偷拍未遂,都將面臨嚴格的法律制裁。

創意私房主嫌偷拍863女「外流片仍在傳」 受害人索賠僅獲30萬
台中地檢署2025年7月破獲全台最大不法性影像網站,並陸續查出「創意私房」、「SCP」及「OAT」等相關群組,主嫌黃男、廖男等人自2020年至2024年間,在公廁用針孔攝影機及手機偷拍863名女性,其中更涉及20名未成年女性,他們將影像於Telegram群組販售交換。法院刑事判決黃男15年、廖男16年,受害女子求償精神慰撫金,法院認定影像疑未全數消除,判黃男賠20萬元,廖男與女子則以10萬元和解。

男女公寓樓梯間活春宮!21秒片流出 住戶大崩潰:已連續3晚
香港社群平台近日流傳一段涉及公共場所不雅行為的影片,引發輿論關注。有網友在Threads與香港論壇「連登(LIHKG)」轉發影片,畫面顯示一對男女疑似在一棟住宅大樓的樓梯間出現親密行為。事件曝光後在網路上引發討論,也有網友質疑此舉可能涉及公共場所不當行為。根據媒體報導,網路流傳的影片約21秒,畫面顯示一對男女在住宅大樓逃生樓梯間停留並出現親密舉動。影片拍攝者疑似在樓梯間角落拍攝,畫面中男子身穿白色上衣,女子則跪在地上幫男子「吞吐」。由於樓梯間燈光明亮,相關畫面被完整拍下。最初分享影片的網友在貼文中表示,兩人疑似居住在該棟大樓,但卻在樓梯間出現不雅行為,讓拍攝者感到相當困擾。貼文曝光後,影片迅速在社群平台流傳,引發大量討論。隨著影片被轉發,也有自稱同棟住戶的網友留言指出,這對男女疑似已多次在同一地點出現類似行為,甚至聲稱「已經連續看到第三晚」。不過相關說法目前僅為網路留言,實際情況仍有待進一步確認。事件曝光後,不少網友批評在公共空間出現不雅行為不恰當,也有人提醒在網路轉傳相關影片可能涉及法律風險。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若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最高可處罰款及監禁。此外,法律人士也提醒,若在網路上發布或轉載含有淫褻內容的影片,可能觸及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若被認定為發布淫穢物品,最高可面臨罰款及監禁處分,因此呼籲民眾避免轉傳相關內容,以免觸法。本文由《》授權提供

受害人數恐破百!33歲陸男大規模下藥性侵 英國判無期徒刑
一名33歲中國籍男子因為犯下性侵、偷窺、偷拍、意圖施藥等總計24項罪行,14日在倫敦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至少須服刑14年才有機會假釋,且將終身在英國被註記為性犯罪者。

新北國小狼師猥褻女學生 15年後遭揭發反獲減刑
新北市土城區一名陳姓國小老師,於2010年至2012年間利用教師職權,在教室內對3名未滿14歲女學生進行猥褻行為,包括揉捏、拍打臀部及以推拿、按摩為由緊貼身體。當時,因女學生尚年幼,不敢將此事告訴其他人,直到2022年有受害者於大學心理諮商時吐露過去經歷,事件才曝光。新北地院一審審理時,陳男否認犯罪,稱僅是推拿中暑學生,但法官認定3名女學生證詞可信,判刑1年10月。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審理期間因陳男改口認罪,最終改判1年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高雄總圖淪色情片場!女網黃「踩馬桶激戰」還開營利 警方出手了
高雄某百貨摩天輪之前遭到兩名偽娘在車廂內拍攝不雅片,畫面曝光後引發軒然大波;未料如今就連市立圖書館也淪陷,有一名女網紅穿著低胸短裙,在總圖的書區與廁所公然露出隱私部位,還跑到廁所進行性行為,影片被上傳到Only fans還開營利。對此,前鎮分局表示,影片中的行為已涉及妨害風化罪,將主動調閱相關影像畫面,追查影片拍攝者到案。

毛畯珅遭控猥褻偷拍2男童!高檢署駁回再議 維持不起訴處分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偷拍女童遭判刑定讞。另有2名男童家屬提告毛畯珅涉猥褻、偷拍男童,北檢予以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再議,日前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

高雄地標遭水手服偽娘拍「摩天輪」不雅片 同伴喊:高空好刺激
高雄知名地標摩天輪遭到網路知名偽娘拍不雅片惡搞,事後還請同伴吞X解決清理,更大膽PO上網,被網友發現後發文怒斥:「摩天輪應該是情侶或者是家長帶孩子玩樂創造回憶的地方吧?誰知道自己坐的位置、孩子坐的位置是他們打手X的地方?」對此,警方調查畫面時間應為去年12月23日至今年1月22日期間拍攝的,將主動調閱相關影像畫面,追查並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

黃子佼懶人包》持2259部未成年不雅片遭判8個月,最新進度一次看
藝人黃子佼2023年深陷Metoo風波,遭指控性騷擾、性侵,怎料檢方在搜索時牽扯出案外案,竟查獲上千部未成年不雅影片, 並發現黃子佼是「台版N號房」偷拍論壇的高級會員,引發各界撻伐。《TVBS新聞網》整理出事件過程及時間序,帶您一次掌握黃子佼懶人包。

看到短裙就衝動!工程師藥妝店「伸鏡頭拍裙底」 超慘下場曝
新北市33歲黃姓工程師,因見到身穿短裙的女性即產生衝動,去年9月間,他在某連鎖藥妝店消費時,發現1名身著短裙的陌生女子,頓時萌生色心,趁隙偷拍對方裙底風光,遭女子當場察覺並報警處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黃男行為嚴重侵害被害女子身心,日前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 判決指出,黃姓工程師與被害女子素未謀面,去年9月19日晚間7時許,黃男逛藥妝店時發現該名短裙女子,竟心生歹念,刻意將手機放進自己的袋子中,趁女子不注意之際,偷偷將手機鏡頭朝上伸入女子裙底偷拍,但詭異舉動仍被察覺,女子當下大聲喝斥並報警求助,警方隨即抵達現場將黃男逮捕歸案。 黃男遭警方逮捕後對偷拍行為坦承不諱,並向警方坦承只要看到穿短裙的女性就會有「衝動」,雖然有接受醫療治療並服藥控制,但仍難以克制自己的行為。他也向警方強調,拍攝影片僅供自己觀看,並未外流或提供他人,事後均已自行刪除。 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指出,黃姓工程師身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竟於公共場所偷拍陌生女性裙底,嚴重侵害他人隱私,行為實屬不當,雖黃男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賠償且取得被害人原諒,因此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整,全案仍可上訴。

5歲童星獨上男廁!母站門外聽見「2男猥褻對話」 嚇傻急護兒
近期社群平台對於「男童是否可進女廁」的討論熱烈,看法兩極的人在網上爭論不休。網紅「伊萊媽」Annie育有一對兒女,2名孩子顏值都超高,更是小小童星,伊萊媽時常在社群分享一家人的生活,深受粉絲們喜愛,而她也在社群發文分享帶兒子伊萊上公共廁所的「可怕經驗」,同樣引發網友熱議,直呼傻眼。

芭達雅活春宮!情侶街頭全裸拍性愛片 被捕這樣解釋
什麼國家在街頭上演活春宮是合法的?泰國芭堤雅警方近日交代案件,指1對中國情侶全裸躺在當地海灘步行街上拍攝性愛片,涉案67歲男子在架設好相機鏡頭後,與37歲女伴全裸採「女上男下」方式激戰,現場多名居民及旅客目擊,而保安員則拍下經過報警。涉案情侶隨後在酒店被捕,男子報稱是攝影師,熱愛裸體拍攝,已在不少國家拍過同類內容,原本在泰國旅遊想拍攝「微笑之國」系列,但不知道在泰國違法。2人涉干犯「公共地方進行猥褻行為」,罪成最高可罰款5,000泰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