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桶算不算警告標誌,交通裁決所和台北市交通局看法兩極。3年前,台北市辛亥路二段有輛機車和計程車擦撞,汽機車停在車道,雙方只在地上擺放超商借來的水桶,提醒後方來車,鄭先生下班騎車經過沒看見水桶,擦撞機車摔倒,渾身是傷,還花3萬元裝門牙,氣得提告過失傷害。
台北市民眾到交通裁決所繳罰單,竟然3度被索賄,有民眾現身爆料,去年要繳交一筆75300元的罰款,卻遭一名陳姓雇員向他索取「辦理費」,表示如果只要私下給他1500元,就可以少繳15600元的逾期罰款,該名民眾將索賄過程全程錄音,陳姓雇員也被記一大過離職,但事後台北市政風處的處理態度卻是高高拿起,輕輕放下,讓民眾大感不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