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酒毒駕累犯長相曝光!「黃咸縉」累計3犯重罰18萬元
- 記者:張貴翔
- 發佈時間:2026.08.25 12:2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5 12:20
- 記者:張貴翔
- 發佈時間:2026.08.25 12:2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5 12:20
黃咸縉因毒駕累犯3次,遭裁罰18萬元並禁止3年考領機車駕照。(圖/TVBS)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94次公告,揭示30名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包含13名毒駕累犯與17名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告中黃咸縉因毒駕累犯3次,遭裁罰18萬元並禁止3年考領機車駕照,未繳罰鍰已移送強制執行。裁決所指出,24件已結案,2件分期繳納,4件未結案已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總金額61萬元。上月另有2名設籍本市的酒(毒)駕累犯將張貼公告,藉此加強嚇阻。裁決所提醒,違規者車牌吊扣2年,累犯罰鍰加重,肇事可沒入車輛,同車成年乘客最高罰1萬5000元。
酒毒駕累犯名單公佈 黃咸縉罰鍰最高達18萬元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94次裁罰公告,揭示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共30人。當中黃咸縉因毒駕累犯3次,遭處以18萬元罰鍰,且3年內不得考領機車駕照。罰鍰未繳部分已移送強制執行。另外本次公告名單內,已有24件結案,2件罰鍰正在分期繳納,剩餘4件未結案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合計61萬元,顯示執法嚴格,積極追討罰鍰,強化法規威嚇力。
針對上月設籍本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者,包括顧承祥及朱書宏2人,裁決所製作A4彩色照片海報,張貼於各派出所及鄰里辦公處。此舉旨在加強嚇阻,期望社會制約能預防再犯。裁決所特別提醒,酒(毒)駕及拒測違規,車輛牌照將吊扣2年,累犯罰鍰加重9至18萬元,肇事重傷或死亡將沒入車輛。同車18歲以上乘客也同罰,最高罰鍰1萬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