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亮瓦斯火槍 前經紀人攔阻搜索打傷警 下場判2月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8.25 11:3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5 11:37
前孫安佐經紀人朱翊銘(中)。(資料圖/黃城碩攝)

前孫安佐經紀人朱翊銘(中)。(資料圖/黃城碩攝)

孫安佐與前經紀人朱翊銘前年6月因為攜帶「瓦斯火槍」現身台北市信義區夜店,被警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上門搜索,但朱卻與警方爆發衝突,後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5)日依傷害罪,判處朱翊銘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孫安佐、朱翊銘2024年6月15日晚間前往信義區夜店還攜帶自製「瓦斯火槍」,除了在信義區展示閒晃外,朱還幫忙揹在身上;朱17日晚上自行前往派出所說明後請回。

搜索現場失控與警爆衝突

不過,檢警2024年9月19日上午上門搜索時,朱翊銘極度不配合,還出手推打警方所以被上銬。朱也質疑警方逮捕過程有瑕疵,向法院聲請提審遭駁,後以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北檢2025年7月偵結,孫安佐因持有的彈頭無殺傷力,火焰槍無法鑑定是否屬於管制槍械,故不起訴;朱翊銘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起訴。

懂法律卻不會詰問 法庭上被法官酸

北院今年6月開庭時,朱翊銘未委請律師並做無罪答辯;法院勘驗警方秘錄器,朱翊銘在影片中自稱懂法律;信義分局鍾姓偵查佐搜索其中一間房間時,朱上前阻攔稱「不要打擾我朋友」、「你不用管他啦」,鍾警表示「你抓傷我,我要去驗傷」。

在詰問程序時,朱不知道是要問檢察官還是證人,遭法官酸「你不是說你懂法律嗎?」朱尷尬傻笑表示,實務方面不是很懂,並試圖透過詰問證明警方的傷勢與他無關,結果又多次跟鍾警發生口角,屢遭法官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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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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