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不拘提?直接進入審理 加速辦案

記者 黃子瑀 / 攝影 王華麟 鍾德榮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9/19 18:5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法官為什麼不拘提吳淑珍,而是直接將案件進入審理庭?其實這次開的是準備程序庭,讓被告有機會提出有利證據,吳淑珍不來,反而是自己放棄權利,加上國務機要費案註銷機密前,已經停審11個月,法官乾脆直接進行審理,不讓案件繼續沒完沒了,到時候吳淑珍再不到庭,法院就會採取強制處分。

「準備程序」這4個字真的所向無敵!問了十幾個問題,庭長就像跳針一樣只有這個答案,這次只是「準備程序庭」,因此沒有准假、不用拘提,吳淑珍不來也沒關係。

記者:「沒有必要直接去她家裡,拘提吳淑珍的理由是什麼?」北院行政庭長黃俊明:「就是剛剛我提過了,因為準備程序就是給她陳述而已。」記者:「為什麼法官不准拘提,甚至沒有提出任何答案?」黃俊明:「法官就是說今天是準備程序,今天重點是在於準備程序。」

吳淑珍自己放棄權利,法院也樂得輕鬆,因為準備程序庭是讓被告陳述,對偵訊筆錄及證據有沒有意見?同時讓她有機會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或證人等等,之後才進入實質審理,調查證據並詰問證人,最後再開言詞辯論庭直到進行宣判。

黃俊明:「準備程序是被告陳述的權利,她這個權利,她不要自己行使,我們就把準備程序終結掉,下次就開審理程序。」

而法官會選擇不拘提,直接終結對吳淑珍有利的準備程序,其實也是不想讓國務機要費案,繼續沒完沒了。

因為在前總統陳水扁核定,國務機要費相關卷證是絕對機密後,國務機要費案停審長達11個月,直到上個月馬總統註銷機密2個字後,案子才終於能繼續審理。因此法院才會巧妙避開拘提的麻煩,直接進入被告必須到庭的審理庭,到時候再不來,法院就會採取強制處分!

#吳淑珍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53

0.0479

0.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