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位車主,收到1張3000元的罰單,結果一看,他家的車牌和罰單上的車號,以及違規照片的車,根本是3個不同車號,但罰單地址和姓名卻是他的,車主向開罰單位投訴,對方竟然要他自己去監理站撤銷罰單。
謝先生的銀色國產轎車是這一部,車號是ZK-XXXX,和他收到的罰單,登記的車型是同一款,但車號卻是ZD-XXXX,再看警方拍到的違規照片,一樣是銀色轎車,不過卻是日系車,車牌號碼是ZO-XXXX,完全是3輛不同車號。
收罰單的謝先生:「我們很少上高速公路,怎麼會收到國道岡山交通隊的罰單,結果一核對之下,車牌號碼都不對,車主跟地址是對的。」
罰單上登記的車號不對,但地址和車主,卻都是謝先生的資料,怎麼會錯得這麼離譜,謝先生向開罰的高雄岡山交通隊投訴,結果得到的回應是,請自己去監理站撤銷罰單。謝先生:「他就說你去就近的監理所處理。」
縣議員段緯宇:「錯了就錯了,錯了就改就好了,你為什麼老是勞動百姓跑來跑去?」
真正被拍到,在高速公路上沒有依照規定變換車道的銀色轎車車主,沒有收到3千元罰單,結果卻是別人被罰,警方開錯單的行政疏失,最後卻要民眾自己去想辦法解決,也難怪謝先生會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