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天上午針對八仙塵爆案,個案傷者林沛茹的民事賠償開庭審理,為釐清林女傷勢損害情狀,法官裁定送台北榮民總醫院鑑定;對於鑑定內容,八仙樂園委任律師特別針對勞動力減損應以「留有永久障害」為前提,但林女委任律師則力爭鑑定應以醫療意見表示為主,不應摻雜法律概念。
林沛茹在2015年6月的八仙塵爆中,仍是大學生,事件發生後,全身受到59%、二至三度的大面積燒傷,醫療初始,醫院曾發出病危通知,目前逐漸癒療中。
林女未加入塵爆案的團體訴訟,自行委任律師,向肇禍的玩色公司負責人呂忠吉、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人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求償約580萬元。
對於林女傷勢鑑定,林女委任的律師劉孟哲提出4項內容,被告律師群大都沒有特別意見,唯獨有關林女因燒傷而產生的日後勞動力減損部分,劉孟哲主張鑑定單位只須鑑定林女是否因燒傷造成勞動力減損?若有,其比例為何?
但八仙樂園律師群則認為,勞動力減損鑑定,應以因燒傷而留有「永久性障害,無法經由醫療回復機能」為前提。
由於雙方律師各有爭執,法官裁定雙方意見均送醫療單位斟酌,鑑定報告出爐若有疑義,再當庭或發函釐清。
庭後劉孟哲表示,被告律師一再主張,所有鑑定事項都應該依照他們在法律上的爭執做一一答覆,原告立場則是希望鑑定的醫療單位,就醫療專業去做意見表示就好了,醫院只要詳述鑑定的經過,把依據、理由寫清楚,至於法律上的爭點,應該回歸到法院、法官去做相關的解釋,不然的話,在鑑定問題上做這麼多的著墨,把相關的法律爭執都寫進鑑定問題的話,可能會讓鑑定單位僭越他的職責,去認定相關法律爭點,我覺得這是比較不適當的。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好康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