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死傷家屬委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出的第一波團體民事訴訟賠償,今天上午接續在士林地方法院進行醫療、扶養等請求細項進行逐一審理,被告律師團對於死者家屬每人請求的5000萬精神慰撫金仍抗辯過高,但消費會律師團則反駁表示,這是一起火燒且突發的消費事件,應做不一樣的考量。
消基會律師團召集人吳榮達庭後解釋說,「精神慰撫金原則上尊重被害人的父母親、家屬意見,大部分都是主張請求5000萬元,畢竟這是一個火燒且突發的消費事件,家屬認為火燒比起其他死亡事件,讓他們更無法接受這個事實,精神上所遭受的痛苦跟其他事件比起來應有不一樣的考量。
至於死者陳孟宏的母親,因為事發前幾個月,才剛歷喪夫之痛,隔不久又面臨喪子之痛,對她而言是雙重打擊,所以她請求的精神慰撫金是1億,精神慰撫金大概是這樣考量的。」
士林地院今天繼續針對呂冠廷等5名死者的7名親屬,提出的醫藥、增加生活支出、工作損失、殯葬、扶養、懲罰性賠償金及精神慰撫金細項,當庭一一交由被告的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釀禍的玩色公司負責人呂忠吉等人律師群,與消基會律師團答辯。
上午仍未有死傷家屬到庭,被告也全缺席,僅有雙方律師針對受託者權益唇齒交鋒,庭訊到中午結束,擇定5月底再開。
第一波委託消基會提起民事賠償團體訴訟的八仙案死傷者或其家人共有98人,請求26億多元;第二波則有337人、請求72億元,合計二波團體民事訴訟共計435人、金額近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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