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沒肇事責任,發生交通事故也不能逕行離開現場,宜蘭一名法官開車被騎機車少年闖紅燈撞上,少年跟後座乘客重傷,而法官當下沒停下來察看就開車離開,10分鐘後才重回現場被認定肇逃,遭到法院判刑8個月,可緩刑2年,還要繳5萬元公益金,全案還可以上訴。
十字路口依燈號通行也要當心,而且萬一發生事故更別急著走。宜蘭市區今年1月分發生少年騎機車闖紅燈撞上汽車,汽車駕駛是宜蘭地方法院張姓法官,當下沒停下來遭到起訴判刑。
當時張姓法官綠燈通行,遭18歲林姓少年無照載著朋友闖紅燈撞到,2名少年重傷,法官沒查看傷者狀況直接把車開走,10分鐘後才又繞回來,被認定是肇逃。雖然整個事故法官沒有過失後來也自首,但逃逸還是遭到判刑8個月,緩刑2年,另外還要繳公益金5萬元。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說張姓法官表示當時恍惚,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儘管沒肇事責任,不過明知有交通事故可能會有人死傷,卻沒留在現場或協助救護而逃逸,法官被質疑知法犯法,法官自律委員會也將開會決定去留。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說自律委員會也召開一個自律會,決議等案子判刑後再來處理。
47歲的張姓法官有18年資歷,一直都在宜蘭地方法院服務,經驗相當豐富,卻因為一時慌張恍神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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