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警方偵辦賄選案,發生一起烏龍事件。一名17歲的李姓高中生,因為和受賄的嫌疑人,同名同姓,員警就拿著傳票到家裡抓人,家長嚇一跳,說小孩在學校,員警又轉到學校逮人;直到檢方確認找錯人,才釋放學生。
拿出兒子的傳票,李先生到現在還是很生氣,說員警不分青紅皂白,兩次來家裡,而且口氣很差,家人還以為遇上歹徒,嚇的不敢開門。被害人父親李先生:「我老婆嚇到了要趕快關門,就看到那個便衣,腳已經伸進來了想要趕快關門,但是他們倆個員警很高大,我太太就叫救命啊!救命啊!」
李先生說,兒子才唸高中,未滿18歲,連投票都沒機會,怎麼會收受賄絡,但警察不聽解釋,直接到校園內,強行押走小孩,直到檢察官訊問之後才釋回,原來是同名同姓惹的禍。被害人父親李先生:「我看那個人的資料,和我兒子的身分證影印不符,出生年月日也不符,他(受賄嫌疑人)58年次,我的兒子77年次,檢察官跟我說是誤會一場,我才會那麼生氣。」
日前永和市公所辦理旅遊活動,爆發疑似賄選案,其中一名李姓男子,和這名高中生,同名同姓,但員警要抓的人,其實早就改名,只是沒有像戶政機關登記,才會引發警察抓錯人的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