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17日早上,男子仲長海在台北市的街頭,因為拒捕遭到警方連開51槍擊斃,引發各界質疑是不是用槍不當,因為在整個攔檢過程,警方因為「持槍拒捕」情資,沒有試圖破窗,或是用警車衝撞迫使男子停車,也因此,台北市警方表示,這段用槍過程將列入員警用槍教材。
17日,仲長海的黑色轎車右前輪已經爆胎,但他仍不斷掙扎,迴轉進中正紀念堂,一名員警早已等在那。警方:「停車。」
車門緊閉,仲長海不願屈服,不想傷及無辜的員警壓底身子先開2槍,槍聲把後方計程車嚇得後退,再補2槍;但仲長海不為所動,再往萬華方向逃逸,警車緊跟在後,坐在前座的警察探出頭來,先開一槍,再衝上前又是3槍。
接連的開槍,仲長海的車4輪已有3輪破風,還是堅持拒捕;大批警力不斷支援,就在等紅綠燈時,員警持槍瞄準,但附近民眾實在太多沒開任何一槍;跟著仲長海轉往板橋,後頭至少有幾10名警方跟著,最後車子轉進康定路,這是最後的攻擊。
再看一次,至少10幾名員警,槍口直接對著仲長海的駕駛座方向,槍聲幾乎沒有停過,而仲長海就在接連的掃射,中6槍身亡;而台北市警方表示,開槍過程將列入教材。
台北市警局訓練科長柯訂讚:「這個案子我們會把它,列入案教育,在我們基層學科講習,把它當作教材。」
仲長海的拒捕,用槍時機比較沒問題,但用槍的方式卻引發質疑,例如,當警車加入追捕時,安全的方式應該是用車衝撞,讓仲長海停車,而非從車上開槍,還有當車子靜止時,二波對峙,都沒有員警試圖破窗阻止,而是直接開槍。
◎畫面提供: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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