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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1名許姓工人,前年回家時貪圖方便,沒走斑馬線還闖紅燈穿越馬路,造成1名騎士閃避不及,撞上男子後摔車滑行,被後方轎車輾斃。法院認為許姓男子違規害死人,判刑10個月,還要賠償死者家屬210萬。
貪圖方便闖越馬路,這一步就毀了2個家庭,38歲的許姓水泥工人,前年回家時一時搶快,沒走斑馬線就直接闖紅燈想穿越馬路,沒想到行經的劉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水泥工後翻車滑行,慘遭後方轎車輾斃。
意外釀成悲劇,許姓男子的妻子代為喊冤。被告妻子許太太:「他是被撞到後腳這裡,然後臉部的擦傷,那如果你是要過馬路,應該是撞到左側邊,不是撞到後小腿。」
認為丈夫只是太靠近車道,不是故意肇事,但法官認定,許姓男子是違規害死人,加上肇事轎車逃逸,無從追究責任,因此判決男子10個月有期徒刑,並賠償死者家屬210萬元。許太太:「又不是說我先生,直接把他撞倒,縱使我先生,好,他站到太旁邊了,可是他也不是責任,全部都是我先生。」
無法接受判決,但丈夫已經入獄服刑,許太太也只能盡快找工作,撫養2名子女,而死者家屬則認為,兒子枉死判決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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