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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奪槍/無辜關3天 陳榮吉可申請冤獄國賠


發佈時間:2007/03/20 10:1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警方抓錯人,嘉義男子陳榮吉無辜遭羈押3天,法界表示,只要檢察官確定不起訴後,陳榮吉可向法院申請冤獄賠償,金額約9千到1萬5千元。

由於陳榮吉已經被列為被告,法界表示,他必須等到檢方偵結不起訴,確定遭受3天冤獄,就可向法院申請一天3千到5千元的賠償,總金額約9千到1萬5千。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陳榮吉是莫名被抓,也沒有坦承犯案,或提供任何讓檢警誤判的資料,就符合冤獄賠償要件,法律扶助會將協助陳榮吉家屬,聲請冤獄賠償。

#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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