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名未滿12歲的孩童,2021年跟繼姊、繼父與生母共同生活,只是繼父常以管教為由,對孩童、繼姊施行不當責打,導致兩人臉部及腿部有瘀青傷勢,生母因為恐懼不敢阻攔,全案經雲林縣政府緊急介入安置至今,隨著孩童生母搬回台中,孩童也轉至台中市社會局,而安置期間孩童出現偷竊、易怒表現,目前正在接受心理諮商,近日孩童安置期限將至,社會局再度聲請延長安置,台中地院考量一切情狀,即便孩童自身不同意安置,仍裁准1月30日起延長3個月。
繼父家暴把童打瘀青 生母害怕不敢阻止
據裁定書指出,該名孩童原先和生母、繼姊、繼父住在同個屋簷下,只是孩童分別於2021年6月2日、2021年10月26日,遭通報跟繼姊被繼父不當責打,導致兩人臉部及腿部有瘀青傷勢,而施暴過程中,孩童生母因為害怕,不敢出面阻止,雲林縣政府評估孩童家中無保護因子,於2021年10月27日緊急安置。而後續孩童生母回到台中居住,孩童也轉到台中市社會局安置,但社會局指出,孩童在安置期間偷竊問題嚴重,且易生氣導致與他人起衝突,並有頂撞師長的狀況發生,雖然已有協助安排心理諮商介入,但成效仍有待觀察。
童不同意安置 法官考量仍裁定延長
至於孩童生母雖然有意願把孩子接回照顧,不過生母親子會面狀況並不穩定,且家中擁擠僅擺放一張雙人及一單人床軟墊,若孩童搬回家,臥室空間進一步縮小,社會局評估生母居住空間規劃、經濟後,決定再度聲請延長安置。台中地院家事庭審酌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家庭處遇建議表,以及過往延長安置裁定,相信社會局提出的主張為真實,即便孩童表明不同意接受安置,但法官仍認孩童受安置原因尚未消滅,裁准延長安置3個月,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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