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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串燒店老闆!台中女哭訴「父性侵我」 下秒竟遭襲胸脫褲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11 14:1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11 14:17
台中市北區一名李姓串燒店老闆,聽到友人曾遭性侵後,竟仍襲胸脫褲。(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北區一名李姓串燒店老闆,聽到友人曾遭性侵後,竟仍襲胸脫褲。(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北區一名李姓串燒店老闆,在店內認識一名女性顧客,後續女子於2023年1月過年期間到串燒店拜訪,女子基於信任,向李男傾訴自己曾遭到父親侵犯,沒想到隨後李男竟色心大起,將手伸進女子衣服襲胸脫褲,女子假意聊天安撫,最終才順利逃離,台中地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處李男1年4月,台中高分院二審因李男改口認罪,於是減刑判1年2月,可上訴。
 

傾訴曾遭父性侵 女卻遭友脫褲襲胸


據判決書指出,李男在北區經營「竹籤串燒店」,女子則是在店內消費用餐時認識,2023年1月23日下午14時,女子利用農曆春節前往拜訪,李男也邀女子到二樓聊天、看電視。
 

而過程中女子也傾訴自己「曾遭父親性侵」,結果李男竟未起憐憫之心,反而心生淫念,將手伸進女子衣服內襲胸摸背,再強脫女子褲子企圖侵犯,即便女子表示沒有意願發生性行為,李男仍不予理會,最終女子故作鎮定繼續聊天,降低李男戒心,隨後利用機會離開。
 

上訴改認罪 法官判1年2月


全案經檢察官調查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時,李男否認犯行,辯稱女子待了20分鐘就離開,互動相當短暫,但法官審酌證人證詞與女子案後反應,以及前後說法,不採信李男主張,依強制猥褻處1年4月。

 
李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改口認罪並提出15萬元和解金請求減刑,但女子拒絕和解,法官僅就李男認罪部分予以斟酌,撤銷原判,改處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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