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夫指控妻子小麗於2021年因故離家分居,2025年1月他在家中大掃除時,意外發現一個隨身碟,裡面存有小麗與外遇對象阿文(化名)的曖昧對話及親密照片,得知自己遭背叛9年後,遂對兩人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與侵權程度,最終判決小麗與阿文需連帶賠償人夫新台幣35萬元,案件仍可上訴。
外遇隨身碟曝光 人夫提告求償百萬
人夫於判決書主張,小麗2021年以藉口離家後,未再返回且少與家人聯繫。2025年1月家中大掃除時,他發現一個多年未用的隨身碟,檢視後驚見小麗與阿文的對話紀錄、語音檔及擁抱接吻照。他表示,「這才知道妻子和阿文早在9年前就發生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內容包含多次性行為及親密稱呼,令他大受打擊,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小麗承認與阿文有2次性行為,但辯稱夫妻早無實質關係,分居因丈夫言語暴力,還被丈夫對親友詆毀名譽。阿文則否認發生性行為,僅坦承與小麗互動曖昧、曾擁抱出遊,並稱「不知道對方尚未離婚」。兩人說法出現明顯落差。
新北地方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包括雙方對話紀錄,發現小麗交往初期即表明已婚,並在對話中提及「不喜歡沒辦法回應」、「不是現在的我可以要的」等語。阿文未能舉證其不知情,因此說詞未被採信。法官最終認定兩人行為已侵害人夫權益,依雙方身分、經濟收入及侵害程度,裁定賠償新台幣35萬元,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