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一名人妻先前抓包丈夫與一名在酒店上班的小姐發生婚外情,除了交往2年、多次同床共枕,小三甚至經常主動私訊「宣戰」,讓她氣憤地提告求償60萬元。此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小三侵害人妻配偶權,判她必須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三偷吃人夫200次,竟主動找正宮宣戰
判決書指出,桃園一名人妻主張,丈夫在2022年底左右與一名在酒店上班的小姐發生婚外情,並進一步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2人在大約2年的交往過程中,多次一起外出過夜,還發生數百次性行為。
人妻透露,小三曾在2024年7、8月主動傳訊,稱自己因為不滿人夫回家照顧家人,甚至炫耀2人交往期間的「點點滴滴」。得知真相的人妻為此相當傷心且氣憤,故決定向小三提告、求償60萬元。
人夫在開庭時坦承,他與小三是在酒店中相識,且對方從第一天起就知道自己已婚,2人在交往期間共發生大約200次性行為。另外,小三則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向法院提交任何書狀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