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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前,台中發現一名小一男童受虐,當時腎衰竭,幾乎喪命,但社會局竟然同意施暴的媽媽,到醫院看小孩,醫院表示,從來沒這樣處理過家暴案,但社會局表明沒有主動安排,因為小孩吵著要看媽媽,才讓社工人員陪同探望,但這樣的做法已經引發爭議。
這是男童受虐送醫時,在急診室痛得大哭的聲音,他的母親施暴後,依傷害罪函送法辦,才過5天,竟然獲得社會局同意,和男童的姐姐一起探望他,醫院無法接受這個安排。台中醫院公關陳妏玲:「原先的安排是請看護,在這一段(男童出院前),後來接到(社會局)命令,說是由媽媽來照護,這一段覺得很突然。」
醫院表示,從來沒遇過這種家暴案處理方式;上個月底,男童的媽媽和同居男友,用球棒和愛的小手,把男童打得四肢淤青,胸部、腹部和大腦全部內出血,一度腎衰竭有生命危險,為什麼這樣狠心的母親能夠探望小孩?社會局副局長利坤明:「小孩子吵著要看媽媽,媽媽也認為說,要準備相關的出院手續啦,在我們社工員的陪同之下,來跟這個孩子見面。」
社會局說,男童出院後將強制安置,評估後才會讓他回家住,但兒福聯盟批評,家暴案件往往一犯再犯,社會局安排施暴父母和小孩見面,這樣的作法已經引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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