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45歲林姓瓦斯工,今年7月間喝醉酒後與40歲朱姓前同事發生激烈口角,積怨已久的林男一氣之下竟持美工刀當街砍殺對方,造成朱男頭部、手腳等處被劃傷4刀,所幸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林男事後也被依殺人未遂移送法辦並起訴。新北地院認為,林男連揮4刀後就停手繼續與對方對罵,因此認定林男沒有殺人主觀犯意,日前改以傷害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揮刀4次停手 法官認定無殺人犯意改「傷害」論罪
起訴指出,曾在瓦斯行工作的林男,因長期與另名朱姓同事有嫌隙,2人經常因工作習慣不合常有爭執。今年7月26日晚上7時許,林男喝醉酒後要求兒子騎機車載他到新莊中華路二段某超商購物,不料卻「狹路相逢」,林男眼見朱男坐在貨車車板上休息,立即掏出美工刀上前與朱男理論,過程中連揮數刀砍傷對方後持續叫囂辱罵。朱男遭到攻擊後當場鮮血直流,嚇得連忙閃避,一旁的友人見狀出言嚇阻,林男才搭車離開現場。警消後續到場後將朱男送醫,經查其頭部、右大腿、左手臂等處有撕裂傷,所幸就醫後無生命危險。新莊警方事後也循線逮捕林男,詢後依殺人未遂送辦。
全案偵辦期間,林男一再否認要殺害對方,聲稱只是想找對方吵架,經現場人員指稱,林男確實僅揮刀4次就停止攻擊,合議庭認定,林男犯案情節、手段等行為不構成殺人,最後改以傷害罪論罪並判處1年有期徒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