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覺得很委屈!」一名女網友日前在桃園大溪康莊路與中正路口,因「未禮讓行人」直接被開罰6000元。她認為,自己是初犯,卻被開罰最高金額,看到罰單的瞬間「嚇到手狂抖」。她上網請教網友,是否應該申訴拚翻盤,一票看完文章秒懂,有人甚至直言「鼓勵多罰一點。」
首次違規未禮讓行人慘賠6000 她嘆:委屈自己吞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在11月15日下午2時53分,行經桃園大溪康莊路與中正路口時,看見斑馬線上有行人欲過馬路,卻未停讓,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開罰6000元。她坦言,自己是第一次違規就被檢舉,原以為是小額罰單,沒想到初犯就直接被處以最高額罰鍰,看到罰單的瞬間,手忍不住發抖。更慘的是,行車紀錄器因觀看時間已過,紀錄無法找回,讓她深感「有委屈沒地方講」,只能獨自吞下鉅額罰款。
「這幾天真的很煩,也很難過。的確那邊是有行人,但有必要第一次開就開最高嗎?」希望眾人能給些參考建議,讓她考慮是否要認命罰錢還是選擇申訴拚翻盤,「拜託大家給我一點方向,我現在真的好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