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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初犯就收天價罰單「嚇到手狂抖」!委屈哭了 網:就是要罰到痛

編輯 張哲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7 14:0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7 14:01
桃園-康莊路-中正路口-未停讓行人-未停讓行人罰鍰-未停讓行人法條-未停讓行人罰則-未停讓行人申訴-未禮讓行人罰單-交通違規申訴
女網友未停讓行人,被罰6000喊委屈。(圖/翻攝自Dcard)

「真的覺得很委屈!」一名女網友日前在桃園大溪康莊路與中正路口,因「未禮讓行人」直接被開罰6000元。她認為,自己是初犯,卻被開罰最高金額,看到罰單的瞬間「嚇到手狂抖」。她上網請教網友,是否應該申訴拚翻盤,一票看完文章秒懂,有人甚至直言「鼓勵多罰一點。」
 

首次違規未禮讓行人慘賠6000 她嘆:委屈自己吞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在11月15日下午2時53分,行經桃園大溪康莊路與中正路口時,看見斑馬線上有行人欲過馬路,卻未停讓,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開罰6000元。

 
據前述法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她坦言,自己是第一次違規就被檢舉,原以為是小額罰單,沒想到初犯就直接被處以最高額罰鍰,看到罰單的瞬間,手忍不住發抖。更慘的是,行車紀錄器因觀看時間已過,紀錄無法找回,讓她深感「有委屈沒地方講」,只能獨自吞下鉅額罰款。

「這幾天真的很煩,也很難過。的確那邊是有行人,但有必要第一次開就開最高嗎?」希望眾人能給些參考建議,讓她考慮是否要認命罰錢還是選擇申訴拚翻盤,「拜託大家給我一點方向,我現在真的好無力。」
 
 

一票不挺轟討拍:就是要罰這麼重

貼文曝光後,網友們紛紛譴責原PO違規還想耍賴,「就是要罰這麼重,你下次在斑馬線看到行人才會停啊,不然哪有嚇阻力,如果一次6000跟5次1200感覺就有差了」、「委屈什麼?下次就會知道禮讓行人了吧,看妳想繳幾次6000」、「我其實鼓勵多罰一點,有去過國外都知道台灣駕駛有多兇」、「罰單是讓妳知道有錯誤進而改進」、「申訴也沒用,你確實是未禮讓行人,乖乖繳6000學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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