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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護照做黑工…女移工來台遇真愛生子結婚被抓 法官開恩免驅逐

記者 林冠丞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12 18:05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12 18:05
彰化縣一名31歲的印尼籍陳姓女移工為了來台工作,持假護照闖關當黑工。(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縣一名31歲的印尼籍陳姓女移工為了來台工作,持假護照闖關當黑工。(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縣一名31歲的印尼籍陳姓女移工,2011年為了來台工作,竟持假護照入境當黑工,但陳女在工作過程中遇到台灣籍真愛陳男,兩人結婚育有兒女,只是後續陳女在出入境時,依舊持假護照闖關,結果在申請結婚面談時被抓到,彰化地院依4個《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處拘役60日,但同時法官也考量,陳女已和台灣產生密不可分關聯,執行完畢後免於驅逐出境,可上訴。

為改善家計 她持假護照飛台

據判決書指出,陳女在印尼家境清寒,國中畢業後便立志出國打工,未滿18歲的她為了到台灣工作,2011年便委託他人偽造一份「出生年月日提前4年的假護照」,以假身分來台。

墜入愛河辦結婚 申請面談被揭穿

而2015年陳女持第二本和第三本偽造證件,在2015年至2017年間4度出入境,2024年她因為與台灣籍陳男要辦理結婚,至台灣駐印尼代表處申請結婚面談,結果遭承辦人員發現護照資料有異,追查後扣得3本假護照。

彰化地院一審審酌證據,認定陳女不思循正當途徑入境,且4次應分論併罰,只是陳女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審酌一切情狀後,依4個修正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前段未經許可入國罪,各處拘役20日,應執行期60日,得易科罰金。
 

不過法官同時考量,陳女與台灣籍陳男結婚並育有兒女,與台灣生活已產生密不可分關聯,加上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無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必要,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彰化#彰化地院#假護照#黑工#出入境#結婚#生子#真愛#驅逐出境#結婚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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