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對夫妻攜手共度52年人生,看似幸福的婚姻,卻於2024年9月變調,妻子控訴丈夫和一名越南籍女子搞外遇,不僅每天通電話,甚至親眼目睹「丈夫將越南女子帶回家,且有親密接觸」,心碎的妻子也向丈夫求償80萬元,只是妻子表示,因為心軟沒拍照和錄影,只有通聯紀錄,台中地院審酌後,認為事證不足,駁回妻子請求,可上訴。
結婚52年感情生變 尪出軌越南妹
據判決書指出,該對夫妻於1972年結婚,兩人一起打拼52年,但妻子說明,丈夫2024年9月至10月間認識一名越南籍女子,兩人發展不正當關係,每天都會講電話,期間更帶對方回家4個小時,也目睹丈夫用手搔癢小三私密處,接著還一起去台東玩3天,於是向丈夫請求8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妻心軟沒拍照 法官判敗
對此,台中地院一審審理時,丈夫全盤否認,主張他沒有小三,晚上也沒有和對方講電話,妻子所描述的女子「是個幽靈」,妻子也無奈表示「有親眼見到,沒拍照,因太愛他所以心軟了才沒拍照」。同時妻子補充,自己只有通聯紀錄,沒有其他證據,平時丈夫沒什麼朋友,每週只和他的兄弟姐妹見面,因此強調每天通話對象只剩小三而已,但現在丈夫很提防她,現在都不敢出門,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在講電話。
法官審酌一切事證後,認為妻子未能提出相關客觀事證,來證實丈夫確實有侵害配偶權事實,因此妻子的求償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