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台官網日前傳出遭駭客入侵置換五星旗,台北地檢署查出,是央廣工程師吳政勳、廠商黃富琳所為,甚至計畫國慶日再度入侵官網,日前聲押吳、黃2人失敗,台北地院裁定各以27萬、15萬元交保,檢方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雖有羈押原因,但未造成實際損害且證據充足,今(15)日裁定駁回檢方抗告,維持原交保處分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吳、黃涉違反《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設備、第359條破壞電磁紀錄及第342條第1項背信等罪,雖嫌疑重大,但其行為尚未造成實際損害,也有共犯及證人供證及相關證據可查,案情尚未陷入難以查明的風險。
北檢主張交保妨害偵查 高院:證據充足
檢察官主張,被告兩人仍具損害國家利益之危險性,若交保恐妨害偵查及證據保全,但法院審酌卷內證據,認為檢察官的抗告理由尚不足採,駁回檢方抗告,且不得再抗告。
更多新聞:央廣官網被駭置換「五星旗」 檢聲押工程師失敗今提抗告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