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沈姓男房東,2023年2月在沙鍋魚頭店跟朋友飲酒及威士忌,並一路喝到隔天,接著又去KTV續攤,結果沈男卻違反規定酒駕,最終自摔連撞3車,不過警方到場處理時,沈男腰間又突然掉出一把槍和子彈,對此,警方不敢大意,沈男則坦承,是2002年前林姓房客過世,他才占為己有。彰化地院依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罪處6年徒刑,不能安全駕駛罪4月徒刑,可上訴。
酒駕還上路 彰化男腰間掉出槍
據判決書指出,沈男2024年2月14日晚間22時在某沙鍋魚頭店,飲用啤酒及威士忌酒,2024年2月15日2時沈男又到KTV喝酒,隨後回到住家騎機車酒駕,結果2月15日4時左右,沈男自摔並撞到停放在路邊的三輛機車。警方到場處理時,沈男酒測值達0.81毫克,明顯超過標準,接著沈男腰間又掉出一把槍,警方驚嚇之餘立即查扣,並在外套口袋找到2顆子彈。
自白偷拿前房客遺物 淚求減刑
而檢警偵訊時沈男坦承,2002年時林姓前房客死亡,他在租屋內找到具殺傷力非制式手槍,以及具殺傷力非制式子彈2顆,之後將槍彈藏放在屋內,並沒有交給警方。彰化地院審理期間,沈男也求情持有槍彈數量不多,並無供犯罪使用,加上年事已高,不過法官認為沈男漠視法令禁制,對他人生命、身體安全有潛在的高度危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實在難認有什麼特殊原因與環境,在客觀上足以引起同情。
最終法官審酌一切情狀後,依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罪處6年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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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