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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5天收養他!逆子走歪吸毒翹家 爸媽求斷絕關係准了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15 13:2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15 13:27
一對夫妻收養僅出生5天的棄嬰,結果養子長大走歪路,於是爸媽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獲准。(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一對夫妻收養僅出生5天的棄嬰,結果養子長大走歪路,於是爸媽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獲准。(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苗栗縣一對夫妻,2003年12月決定收養僅出生5天的棄嬰,並將他視如己出,當成親生兒子照顧,只是養子從國中開始就到處惹事生非,不僅進入感化教育所,還吸食第三級毒品,且養子2022年4月出境後就未回過家,心碎的爸媽也向苗栗地院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法官認為現階段21歲的養子,對爸媽撫育恩情毫無反饋之心,讓爸媽備感心寒與失望,最終裁准爸媽請求,可抗告。

據裁定書指出,該對爸媽在2003年12月23日收養僅出生5天的棄嬰,並且一路照顧扶養長大,只是養子從國中即不聽管教,2019年施用第三級毒品,少年法庭裁處交付保護管束,2020年因傷害案件進入少年觀護所,同年底還涉及傷害、聚眾鬥毆及恐嚇罪等罪。

 

而更令爸媽心寒的是,19歲的養子2022年4月2日出境後就一直待在國外,戶籍也遷出,因此爸媽也聲請希望終止收養關係,《民法》也規定,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者,可以請求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而所謂的重大事由,是指養親子間感情與信賴出現破綻,難以繼續收養關係,是否符合「重大事由」,應依社會一般觀念,斟酌各種情形判斷

苗栗地院一審時,法官認為養子目前已21歲,仍不知孝順爸媽,之前的所作所為也讓爸媽備感心寒與失望,已至難以忍受,認定雙方感情已無回復希望,裁准終止收養關係,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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