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北檢於昨(26)日依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罪等4罪起訴,向法院求處28年徒刑,今(27)日凌晨裁定出爐,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在接押庭上,法官提出質疑,柯文哲收沈慶京1500萬賄賂款證據在哪?檢方喊話「各位可不相信檢察官,但證據就放在眼前」。
柯文哲的辯護律師主張,檢方指控沈慶京親自交付15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卻沒有時間、地點,要求提出證據,質疑檢方先射箭再畫靶、拼湊金流入人於罪。對此,檢方強調「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應該相信證據!」指前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已作證柯全程參與京華城案,林明白告知京華城案未達都更年限,柯卻執意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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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合議庭昨晚6時30分起陸續召開接押庭,除彭振聲認罪,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均不認罪,經6個小時以上檢辯攻防,今凌晨裁定全案5名在押被告全部交保,其中柯文哲交保3000萬元、沈慶京4000萬元、應曉薇1500萬元、彭振聲500萬元,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外,加保800萬元;5嫌均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地檢署可以抗告。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