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及京華城案,台北地檢今(26日)偵結,依收賄、圖利、侵占公益等罪起訴,求刑28年6月。全案移審台北地院,傍晚6時30分開庭,場外聚集許多柯文哲支持者,和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警方發生推擠。衝突不久,警方讓黃帶30位民眾進入北院旁聽。傍晚9時許,中正一分局三度舉牌警告現場集會「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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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被起訴,黃國昌及民眾黨支持者在傍晚6時許聚集北院外。晚間7時,黃國昌怒喊「(總統)賴清德是不是搞戒嚴」等語,要求警方讓民眾進去旁聽,便發生警民推擠。不久後,警方讓黃及30位民眾進入北院。

晚間8時許,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到北院,現場支持者情緒仍激動,又出現一陣推擠,警方第二次舉牌警告。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