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34歲的陳姓男子,今年2月初在西屯區某間公寓成立洗錢水房,協助博弈網站入出金,並利用「高薪、輕鬆、免經驗」號召6男2女,每筆收取35元手續費,短短經營1個月就洗錢超過2.16億元,第二分局獲報後,將陳嫌等人依賭博罪及洗錢防制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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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局指出,日前警方接獲線報,指稱陳男今年2月初租用民宅,並透過網路宣稱「高薪、輕鬆、免經驗」,號召6男2女,協助境外博弈或資金盤網站轉帳不法金流,還租用公司帳戶層層轉帳躲避查緝,從中抽成「一筆35元」的不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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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經專案小組蒐證多時,警方3月5日兵分多路,一舉破獲台中市多處據點,起獲電腦主機8台、手機15支、監視器及隨身碟等關鍵事證,並陸續追查出8名共犯到案,全案依違反賭博罪及洗錢防制法移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近日偵查終結,陳男以20萬元交保,並起訴涉案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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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局長周俊銘也呼籲,為遏止經濟金融犯罪,洗錢行為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沒收洗錢財物及財產上不法利益,呼籲民眾切莫因一時貪念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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