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2名貨車司機日前同時到超市送貨,但現場只有一格卸貨格,導致兩人下貨時發生衝突,雙方互告傷害都被判刑,而其他貨車司機指出,如果對方貨量少又願意溝通,會選擇讓對方先下貨,但通常都是先到先贏。

衝突發生在台北市南港玉成街,現場路不大雙方各一線道,只要停了一台貨車同向的車都得繞過。

警方調查37歲的郭姓司機當時先抵達,隨後到的賴姓司機不滿,對方停車的位置讓他不好停車立刻追上前理論,事後還把貨物疊在對方的貨上,雙方爆發肢體衝突互告傷害,郭姓司機被判拘役20天賴姓司機則被判刑拘役30天。

其他貨車司機楊先生(非事發當事者):「如果有理性的溝通,如果他貨量少大家可以交換一下,可以讓他先下這樣子,基本上都是先到先下先用,因為台北市的卸貨格太少,就沒辦法紅線又多,有時候他們一次卸貨要半個小時,我們這樣會來不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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