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不讓位給靠窗乘客下車,還動手傷人!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搭公車時坐在靠走道的位子,靠窗女乘客要下車,男子只把雙腳打開,沒有起身讓位,甚至動手拉扯對方,拿傘攻擊,造成女乘客大腿挫傷,犯下傷害罪,挨罰一萬。
莫名其妙被攻擊,女乘客趕緊拍照蒐證,無故被這名,藍色上衣男子拉扯,甚至拿雨傘攻擊,但兩人互不認識,搭個公車,為何要動手。
原來受害的36歲陳姓女子,當時要在三峽下車,坐在一旁的66歲詹姓男子,只把雙腳打開,女乘客還是過不去,男子突然動手,拉扯對方,大罵,這樣過就好了,最後拿雨傘戳對方大腿,造成女乘客,大腿挫傷。
記者郭穎:「這名女子準備要下公車的時候,沒想到是被坐在靠走道的男子,動手拉扯,甚至是拿雨傘來攻擊,於是下車之後是立刻到派出所來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男子下車地點,很快就找到人,依傷害罪送辦,雨傘不是危險物品,每個乘客都能帶上車,但這回,卻被當作傷人工具,詹姓男子,動手戳人,判拘役10天,等於要罰一萬元,但類似的狀況,搭車民眾常常遇到,到底該怎麼讓。
搭車民眾:「公車的那個,中間那條巷子(走道)很窄,我都先下來讓人家出,因為我也覺得這樣不方便,我有點怕他不好走,我都會先走出來讓他下車。」
搭車民眾:「就是側坐,然後讓他比較好走出來。」
常搭車的民眾,都會互相禮讓,但這回,男乘客,沒有起身禮讓,還動手傷人,脾氣實在,有點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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