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在連假期間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就抓到兩個大學生趁連假,晚上和朋友去唱歌,酒後騎車要回宿舍,遇到警察攔查,以為收罰單繳錢就沒事,結果得在警局待一晚,不能回宿舍,隔天早上還要被移送地檢署法辦!
員警發現,前方年輕男子騎車不穩,上前攔停。
員警vs.騎士:「請問一下有喝酒嗎?有,喝多少?先熄火好不好,應該有喝超過兩手啦,「兩手」那麼多喔?」
員警vs.騎士:「我吹啦我說實話,覺得應該是算酒醉了,好,漱口喔,明知自己喝醉 怎麼還騎車上路?跟你講規定齁,0.17以下勸導 0.18到0.24開單扣車,0.25(以上)移送公共危險。」
結果他一吹,酒測值超過0.25毫克
員警vs.騎士:「公共危險我要怎麼辦?不是啦要送法院啦,可以回宿舍嗎?不行,就是要請別人帶我回宿舍?沒有啦你要送法院,就是等一下你們回去做筆錄,筆錄做完之後,才可以回宿舍?筆錄做完以後會送偵查隊,早上會移送地檢。」
原來吳姓男大生,清明連假前一晚跟朋友去KTV唱歌,凌晨四五點,準備回宿舍,在台中市北區錦祥街,被員警發現攔下,自稱喝了兩手也是12瓶,酒測值達0.42毫克。
狂歡後應該是累了!只想要快點回宿舍休息睡覺!無巧不巧,同一個警局轄區,同一天凌晨三點左右,也攔查到一名張姓女大生,和朋友唱完KTV離開時,被警察攔下,自稱喝了一瓶啤酒,但酒測值達0.32毫克。,大學生也該知道了,酒駕可不只是交通違規! 同一晚不同時間被逮到的兩名大學生,酒測值都超標,一起進警局,也一起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警方在清明連假啟動,酒駕大執法,光是4月1日,一天就取締15件酒駕超標,其中14人遭法辦移送案件,而大學生迎接假期,朋友相約開心唱歌又喝酒,可別以為騎車回家,不會被警察逮到。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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