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一位男子,騎車等紅燈一秒都沒浪費,長達100秒以上的號誌,他把車丟在慢車道上,人走到對街的市場香腸攤,拿了一個塑膠袋,又回來坐上機車正好紅燈,整個過程都被後方乘客拍下,稱他為時間管理大師,不過他違停還有穿越馬路,都是危險動作會被開罰。

附近民眾:「喔...來了來了,就是這個阿伯啦,拿袋子你看。」
原來這位阿伯,是下車走到對面市場的香腸攤,拿了一個塑膠袋,塞進口袋就轉頭走人,進去出來不到10秒鐘。
香腸攤販vs.記者:「我們的客人啦...來拿,(常客啦)對...來拿個袋子而已,他沒有買什麼拿了就走。」
這地點在高雄鳳山五甲三路,路口有施工,又有多時相號誌,紅燈秒數超過100秒。

先是一個30秒,馬上又有99秒,總共129秒的紅燈,等於2分09秒,這位阿伯一分一秒都不浪費,趁紅燈下車到熟店拿袋子。
其他民眾:「蠻危險的,他車子也沒停好,人家車子如果要過去等一下去撞到。」
其他民眾:「差不多都有100多秒。」
其他民眾:「停在那邊如果說綠燈了,後面的車又不知道,這樣也蠻危險的啊。」

高市五甲派出所所長馬百駿:「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可處新台幣300至600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