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科技公司負責人拒繳公司欠稅與罰鍰共312萬元,日前遭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聲請管收。李妻連忙先行繳納132萬元,讓丈夫免於管收,近日又變賣名下超跑,繳清所有欠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李姓男子經營科技公司,遭查獲漏繳民國96年至98年間的營業稅、營所稅及罰鍰,合計新台幣312萬餘元。
士林分署查出,李姓男子一收到稅單馬上將公司帳戶內存款領取一空,更將業務移轉至家族企業繼續經營,自103年1月至108年3月間銷售額高達2億餘元,顯見確實有能力繳納欠稅。
士林分署日前通知李男到場報告公司財產狀況及清償計畫,但李男拒絕將隱匿的公司資產交付士林分署執行;行政執行官因此將李男暫予留置,並以李男有隱匿及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情事,向士林地院聲請管收。
李妻接到丈夫求救電話後,5分鐘內即趕到士林分署,請求先繳納132萬餘元,剩餘款項申請辦理12期分期。
執行人員調查後提醒李妻,她的公司名下有一輛2020年11月出廠的保時捷超跑,要求李妻提供車輛作為擔保;但李妻表示公司名下沒有超跑,經執行人員提供資料才驚覺公司名下有一台價值昂貴且近乎全新的超跑,自己居然渾然不知。
李妻同意盡快變賣車輛繳清欠稅,士林分署因此同意分期方案,隨即釋放李男,並向士林地院撤回管收聲請;李妻則在數日後表示,已以333萬餘元賣出超跑,並於昨天繳清剩餘欠稅款179萬餘元,案件順利圓滿落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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