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於台中興中街發生一起6死6傷的火警悲劇,經都發局調查後指出,此案已違反《建築法》規定擅自變更用途,以及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該大樓在申請時,只有核定17間房,卻被擅自改建41間套房,都發局將針對莊姓女房東重罰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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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都發局指出,此案已違反《建築法》規定擅自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都發局將依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1項、第77-2條第1項規定、第77條第3項規定,按不同罰則,分別處罰緩每戶新台幣6萬元,共處罰新台幣18萬元罰鍰。全案8戶共裁處所有權人(房東)計新台幣144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