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的兒子孫安佐,2018年非法持彈藥事件被起訴,士林地院今天一審宣判,結果是公訴不受理,法官認為,孫安佐在美國受罰是因為持槍威脅,而非槍枝罪,加上專家提供鑑定報告,顯示孫安佐改造槍枝,沒有販售意圖,因此台灣法院沒有審判權,全案還可上訴。

士林地院行政庭長黃于真:「並加以組裝與著手槍枝的製造行為,但尚未完成,被告購買零件,雖然經過美國警方,認為可以操作,但被告是購買不同廠牌的零件,進行組裝,並依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6條之規定,為不受理執行之。」

回顧整起案件,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非法持有槍枝零件,觸犯持有彈藥以及恐怖威脅罪被關了238天後,孫鵬夫婦跨海救子,好不容易回到台灣,被士林地檢署起訴製造手槍未遂,經過9次開庭,一審判決公訴不受理。

藝人狄鶯:「天下的父母親,不是只有我跟我老公這樣想,只要孩子平安健康長大,對這個社會有貢獻,就心滿意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