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草屯有女警在路邊取締超速,被一名重機騎士質疑「偷拍」,騎士上前拍攝女警執勤情形,結果因為女警要求停止拍攝,雙方發生口角,事後騎士向警政署申訴員警「態度不佳」,警方回應,女警依法於測速路段有設置警示標誌,並非偷拍行為。
女警:「不好意思我們在值勤公務,你不能給我們拍。」
騎士隨後轉身朝重機方向走去,女警快步跟上,雙方疑似邊走邊吵,期間騎士做出兩手一攤的抗議動作,眼看沒結果後騎車離去。
附近民眾:「他(騎士)來偷拍啦,他來拍警察,就是在這邊拍,這個(測速)。」
事發就在南投,一月多時草屯分局一名女警,執行超速照相取締勤務時,將機器架設於路邊檳榔攤旁,疑似引發一名路過重機騎士質疑偷拍,上前拍攝想要反向蒐證女警執勤情形,之後女警要求停止拍攝雙方發生口角,騎士事後向警政署,申訴這名女警值勤「態度不佳」。
草屯分局副分局長丁元恒:「由於該路段時常發生交通的事故,因此希望用路人行經該路段的時候,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行車規定。」
分局解釋女警同仁有依規定,在執法路段前100至300公尺間設置「警52」測速取締標誌,絕對沒有用偷拍手法,但是制止民眾反蒐證的做法有爭議,將會加強相關教育訓練,繼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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