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水有汽車駕駛違規,被警方攔停,但他不只沒停車,甚至開進機車道再鑽進車陣中逃逸!

員警vs.違規駕駛:「下車,下車。」

員警vs.違規駕駛:「下車我到那邊去。」
駕駛稍微開一點窗,說自己會往旁邊移動,員警同時呼叫支援!但對方沒有肇事只有違規,警察也沒辦法真的破窗逮人,只見這名駕駛既沒熄火,眼看綠燈亮了,竟然踩下油門往前開溜,至於發生什麼事,得倒回幾分鐘前來看。

清水警分局交通組長蕭啓宏:「惟該車不服稽查,考量下班人車眾多,員警未再尾隨。」
駕駛明顯違規,員警逕行舉發,會對車主祭出兩張罰單,一張不服取締可罰1萬到3萬元,另一張他開進機車道,可罰600至1800元,不是逃了就沒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