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直播時,不僅嗆公民老師羅文是「螺紋保險套」,又對藝人吳宗憲以不雅字眼辱罵,羅、吳2人皆對館長提告,分別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天、58天,檢查官向法院聲請定執行刑,高院裁定應執行拘役68天,可易科罰金6萬8000元確定。
另外,前年8月,館長也因不滿吳宗憲評論網紅的連論,在直播上嗆吳「三字經」、「你呷X也沒有人要看你知道嗎?」,也被吳提告公然侮辱,並提出民事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定,館長侵害吳的名譽且沒有悔意,判他須賠償吳精神慰撫金80萬,並同時在臉書和頻道中刊登3日的道歉聲明,刑事部分,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日,緩刑2年,但館長因先前槍擊案,傷勢嚴重,擔心被二次槍擊,向檢方聲請「撤銷緩刑」獲准。
由於前後2起都被判拘役確定,高等法院酌犯罪類型相同、犯罪動機、情節及行為次數等情狀,裁定應執行68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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