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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辱吳宗憲、右批公民老師 館長拘役68日確定

記者 林炫均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8/18 11:12
最後更新時間:2021/08/18 11:12
館長汙辱吳宗憲被判拘役。(圖/翻攝自飆悍、吳宗憲臉書)
館長汙辱吳宗憲被判拘役。(圖/翻攝自飆悍、吳宗憲臉書)

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直播時,不僅嗆公民老師羅文是「螺紋保險套」,又對藝人吳宗憲以不雅字眼辱罵,羅、吳2人皆對館長提告,分別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天、58天,檢查官向法院聲請定執行刑,高院裁定應執行拘役68天,可易科罰金6萬8000元確定。
 

網紅館長。(圖/翻攝自館長成吉思汗YouTube)

 
去年7月多時,館長與公民老師羅文,在網路上因政治問題隔空對罵,羅文批館長是「新民粹型領袖」,館長則以「螺紋保險套」、「XX老師」、「畜生」等言語對其羞辱,羅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對館長提告公然侮辱,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館長陳之漢已貶損羅文名譽,決定判決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

 
擔心館長遭2次槍擊,「撤銷緩刑」獲准。(合成圖/翻攝自飆捍臉書、TVBS資料畫面)

另外,前年8月,館長也因不滿吳宗憲評論網紅的連論,在直播上嗆吳「三字經」、「你呷X也沒有人要看你知道嗎?」,也被吳提告公然侮辱,並提出民事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定,館長侵害吳的名譽且沒有悔意,判他須賠償吳精神慰撫金80萬,並同時在臉書和頻道中刊登3日的道歉聲明,刑事部分,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日,緩刑2年,但館長因先前槍擊案,傷勢嚴重,擔心被二次槍擊,向檢方聲請「撤銷緩刑」獲准。
 
由於前後2起都被判拘役確定,高等法院酌犯罪類型相同、犯罪動機、情節及行為次數等情狀,裁定應執行68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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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賠償#臉書#全球#網路#藝人#聲明#館長#吳宗憲#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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