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一名女子單手騎車還不斷變化車道,遭到警方裁罰1萬2,沒想到當事人不服上訴,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單手騎車不構成危險駕駛,所以同意撤銷罰單。
這名騎士當時,只用單手握住把手,沿路騎車,還不斷變化車道,相當驚險。
但是台中地院行政訴訟庭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沒有規範機車騎士,需要無時無刻,將雙手握在把手上,而且也沒有相關罰則,所以撤銷罰單。
沒有超速逼車等行為,不構成危險駕車的情形,不過騎士單手騎車,甚至躺著騎車,還有自以為帥氣翹孤輪都危及自己和別人的安全,這種情形,警方經常取締,但沒想到這次經過上訴,罰單竟然被法院撤銷,對於這樣的裁決,許多民眾也認為不合理。
民眾:「她這樣會傷害到其他人,但至少沒有造成危險,她這樣子假設發生危險,然後路上的人就會一起發生,啊本身她自己也危險。」
他們認為這就是危險動作,幸好沒有發生意外,但還是應該要給這位單手騎車女子,一點教訓,提醒她不要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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