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下士陳子多,6年前奉長官命令執行任務更換吊橋繩索,過程中遭滑輪高速反彈擊中頭部,陳男因此腦部嚴重受損,之後出現失智、生活無法自理的終生殘疾,家屬因此對國防部提告求償。高等法院今(23)日判決出爐,陸軍司令部應賠償1010萬3082元。
法院判決指出,2015年11月,陳子多在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服役期間,吳姓營長前往營區戰技館視察時,發現原先架設的單索突擊吊橋繩索破損,要求鄭姓士官長率隊更換。同年11月13日上午,鄭姓士官長召集32名官兵協助拉繩,陳男是其中之一,不料過程中由於拉力過大,繩索無法負荷當場斷裂,陳男被反彈的滑輪擊中臉部、頭部等處。
陳男被重擊後緊急送醫急救,經院方診斷出現頭部外傷併大腦小腦及腦幹瀰漫性軸突損傷、開放性上下顎骨粉碎性骨折等嚴重傷勢,整個人陷入昏迷住院10個月。陳男甦醒之後,出現認知功能障礙、短期記憶受損,生活無法自理等情況,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事後陳男家屬向國防部提告並聲請國賠,其中鄭姓士官長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遭桃園地院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國賠部分,桃園地院判決陸軍司令部得賠償1070餘萬元,軍方上訴二審。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