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甘姓男子和妻子感情不睦,雙方在2018年6月離婚,沒想到才離婚20天,前妻竟然就和自己的堂弟結婚,導致甘男對堂弟心生怨懟。同年10月,兩人在珠寶店前相遇發生口角,甘男以台語辱罵「偷我老婆的垃圾人」等語,堂弟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甘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甘男與前妻在2018年6月5日離婚,不料在同月26日,女方隨即與甘男的堂弟結婚,甘男因此懷疑堂弟在他離婚前就已經和妻子私下交往,因此對他心生不滿。
同年10月22日下午6時左右,甘男在自己經營的珠寶店前和堂弟相遇,兩人隨即爆發口角衝突,甘男不滿被奪妻之恨,以台語嗆「偷我老婆的垃圾人」辱罵對方,堂弟不甘受辱,憤而報警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後,甘男坦承的確有說出「偷我老婆的垃圾人」等語,但否認任何有關誹謗或是妨害名譽事實。法官認為,甘男辱罵堂弟「垃圾人」,加上當時在珠寶店前騎樓下爭吵,有不少往來路人經過,恐會影響堂弟的社會地位導致名譽受損,因此認定甘男有誹謗、公然侮辱之意,最後依公然侮辱判處甘男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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